三、什麼都不做或是堅持要審判,這兩種極端主張,將會撕裂社會。
依據1981 年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國璠編著的『臺灣抗日史』中記載,被日本人屠殺的臺灣人約有四十萬人。日治前期25年日本連續施以血腥手段恐怖屠殺,不是屠村就是抄家滅門。
日本人屠殺臺灣人的幾起較知名事件,整理如下:
桃園三角湧大嵙崁大燒殺:罹難人數約22,260人。
嘉義大莆林大屠村:罹難人數約4,500上下。
雲林大屠殺:罹難人數約30,000餘人上下。
蕭壟大屠殺:罹難人數約有27,000人上下。
阿公店(岡山)大屠殺:罹難者約11,053人。
後藤新平實施全台軍事大掃蕩:官方公布處刑11,000餘土匪。
台南西來庵大屠殺 :罹難者約18,000人。
大平頂事件:屠殺30,000餘人。
後壁林慘案:屠殺3,473人。
大平頂事件:屠殺30,000餘人上下。
後壁林慘案:屠殺3,473人。
基隆大屠殺、鹽水東門事件…等等。
其中,後藤新平實施全台軍事大掃蕩,官方公布處刑11,000餘土匪,這個數字還不包括未經審判就地處死的。這事件發生在日治時代前期,當時台灣人口約為300出頭萬人,也就是說台灣有超過千分之3的人口是『正式的土匪』!
問題是,有這麼多「土匪」嗎?
如今,我們再回頭看看民進黨以多數優勢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先以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年代久遠,不屬於這次的促轉,無視原住民朋友們的平權精神;再以1945年8月15日,做為促轉條例追溯的起始點,完全區隔1895年到1945年期間更為符合「威權統治」的「日治時期」,不難明白其中的奧妙!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政治問題!
首先,筆者建議身為統治者的民進黨,必須摒棄政治立場,給予大家都可以訴說歷史脈絡的時間與空間;至於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TRC)則得選擇良善、公正、可行的形式來處理轉型正義議題(南非TRC若是沒有超過兩萬名受害者的證言,以及千名加害者在特赦條件下的自白,不可能達成真相的一致共識),求得真相及和解,除此以外則將無正義可言。
再者,認可受害者是最重要的事務之一。他們需要的是被整個社會看見並理解,若執政者做不到公開認可,不止在道德層面上無法被接受,在政治層面也是對受害者嚴重的歧視。
最後,我們必須說轉型正義之目的為鞏固和保障基本人權之普世價值,以督促政府停止不正義之調查懲處等等行為,最終目的在達成預防未來政府對人權的侵犯的可能。
我們來看看誰在支持民進黨選擇性、排他性的轉型正義?!
違反人權歷史下的受害者,無論來自何處、膚色、信仰、種族,都需要被關懷、被承認。蔡總統及民進黨排斥了原住民朋友們的尊嚴、排除了對慰安婦的平反,依此基礎建立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法案可說是再糟糕不過了。
如果民進黨想走的心安理得,則必須在犯行者及受害者所在之處加以實踐。唯有如此,受害者才可消除不被認可的敵意,對國家及全體同胞而言,也才可以得到真正的真相、獲得真正的原諒與平和。
「時間是敵人,不是朋友」,原住民朋友們及慰安婦們正等待正義使者的到來。
『正義使者們』該起身行動囉!
*作者藍蝴蝶為公共行政碩士、時事評論人;共同作者李福軒為美國猶他州立大學電機博士、567大聯盟召集人、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