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怎麼看待小說的「真」、「偽」,在文學史上也有變動,「我們把『小說』當作是『虛構的』是唐朝以後才有的概念」,在那之前,我們所熟知的「女媧補天」、「夸父追日」等神話,當時的人創作這樣的故事是以「真實的」立場出發,「他為什麼要用真實的態度出發,因為他必須解釋存在的現象,他必須解釋他所認知的世界。」
而唐代是小說創作史上非常重要的跳躍,「從唐代開始,作者才刻意去寫一個『虛構的」故事」,「讀者意識」也開始轉變,「除非對小說有所研究、刻意學習,才能『意識到自己的讀者意識』,才能清楚的判斷小說的本質是虛構的,對於一個虛構的故事,沒有必要用考證的態度檢視。」,馬琇芬說。
作者在進行創作時,必須環繞於她想講的那個感受、概念及精神,但她同時得設法用不同的故事鋪陳,把角色和情節擴散出去,「既是小說,就不完全等同作者的經歷,這些內容可能是她片段經歷過,或不斷在腦中構思的,是她的理解、她的思考。」
8月22日台南地檢署以證據不足,對陳處分不起訴,此一結果出爐,面對一個不再開口、不再書寫的林奕含,人們究竟有多少權力解讀、
評論、揣測,「我自己身為讀者,先享受這個故事,之後再去品味──作者到底要傳遞怎樣的價值、怎樣的觀念、提醒我們什麼。」,馬琇芬說。
作者對父權制的體會
在人物塑造部分,馬琇芬認為層次最清楚的人物是伊紋,學業巔峰卡到適婚年齡,遇到不錯的對象,犧牲了學業,這個幸福沒多久就經歷第1次的「衝突」,發現錢一維會喝酒打人,作者再持續醞釀、鋪陳伊紋與毛毛的相遇。第2個衝突是伊紋被打到流產,「這些衝突,就是把一個非常大的生命議題,切割成幾個不同的面相,可是本質是串連的,把這一連串的衝突解決了之後,它就會往上拼湊出更高的精神層次,具備深刻的精神力量。」,於是依紋從不諳世事的女生,歷經婚姻的變革,最後找到她要的東西。
但馬琇芬認為「伊紋」這個角色的夢幻的色彩還是太重,「作者創造伊紋這個角色,讓我們可以想像,如果思琪沒有遇到這件事,她未來會怎樣,但這個角色也同時告訴我們,她沒有從此幸福快樂。」在「伊紋」的婚姻中,毆妻的丈夫固然是她很大的痛苦,但作者對於父權制有更深刻的體會:
怡婷她們常常跑上去借書,伊紋姊姊有那麼多書。我肚子裡有更多喔,伊紋蹲下來跟她們說。老錢太太在客廳看電視,彷彿自言自語道:「肚子是拿來生孩子的,不是拿來裝書的。」電視那樣饗,不知道她怎麼聽見的。怡婷看著伊紋姊姊的眼睛熄滅了。(p.21)
伊紋在她的婚姻裡沒有「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原因恐怕也包括:整個青少女時期的學習與訓練、她對人生架構的願景和看法、心腹中的詩詞,在一個以女人為物件的父權家庭制度裡並不適用,「因為我長到這麼大才知道,懂再多書本,在現實生活中也是不夠用」(p.94),因而《房》呈現出的人文關懷,也包括對於父權制底下婚姻的細緻體會。
在馬琇芬的學生裡,閱讀《房》者有男有女,「小說反映了這個世代,他們讀來有共鳴,對青少年、青少女是有價值的著作」,房思琪的的成長、房思琪的背景、房思琪的專注、房思琪交作文的用心,都再再映照出我們的文化裡一個家教良好的青少女對自己的嚴格,這樣的青少女形貌,或者也曾經存在我們身上,「我認為從來沒有人像林奕含寫出這一類的題材,沒有看過把受到性傷害的傷痕,寫的這麼的令人驚嘆,讓社會注意到原來這樣的事情像伏流一樣存在,人人知道卻不想揭開,這本書讓伏流成為搬上檯面的議題,在題材上深具時代意義。」
[1] 全知者,又稱全知角度,類似老天爺、客觀的第三者,無所不知,看著這些事情發生。
*作者為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