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喝雄黃酒」,這是一件多麼風雅的事情?有病治病,無病強身,但是如果是「服用藥物呢?」切記,藥可不能亂吃。
端午時節,民眾多於門戶懸掛艾草、菖蒲,古代併服食雄黃酒以驅疫癘。但較少人知悉「雄黃」這個礦物(四硫化四砷、As4S4)在化學成分上與「砒霜(即三氧化二砷 、As2O3)」相類似。傳統中醫上,雄黃可製藥成「牛黃解毒丸」,然雄黃含有毒性,大量服食會造成砷中毒,其氧化後可產生微量的砒霜,換言之,誰會相信「雄黃在氧化後會變成劇毒之砒霜?」
「是藥三分毒(註:與現代西醫「毒性」觀點並不等同)」同樣的,「新藥之施藥」或「疫苗接種」均免不了有其作用及影響,更者有其副作用或醫療上風險,但正確的「新藥研發及其施用」,必須透過「科學驗證、臨床試驗」等,即對於藥理或治療探索、安排各種試驗、施用劑量調整、藥品適應症狀、副作用、藥物的風險效益評估等,透過「臨床試驗(Clinical Trials)」作為審慎之評估。而以上這些流程,深信衛福部及醫藥專業領域的學者、教授均非常清楚其程序,必然有應遵守的流程及嚴格規則,這也是為了保障民眾們權益所制定的醫療衛生藥事規範。
高端公司(6/10)宣布「疫苗二期臨床試驗解盲成功」,依據新聞報導載,高端公司表示:「順利取得EUA後,最快就可在7月初開打。」另據媒體載:「政府向高端、聯亞各自採購500萬劑。」、「在交貨期限部分,依據契約草案顯示高端須在8月15日前交貨40萬劑,陸續9月至12月15日前交貨。」以上報導,均應再客觀查證。但筆者懇請觀察以下兩點比對:
一、國產疫苗之交貨時點、數量、施打民眾(族群人數)及期間。
二、整體疫苗接種率、各別疫苗施打狀況、防疫量能評估及疫情統計數據(含感染及死亡數據)。
請注意應將「國產疫苗」及「境外疫苗」分列統計,若衛福部概以「疫苗接種(率)概稱而不區分國產或境外疫苗」,試問:「不同疫苗之施打風險是否相同?」又如何判斷防疫或防護效能?筆者懇請衛福部應客觀列出「不同疫苗施打(國產、境外)」這些統計數據,讓民眾們能客觀了解及信任,並避免混淆計列或刻意混亂其統計數據。至少客觀上來觀察,先前日本提供AZ疫苗有達到124萬劑,追縱上初步應可以提供客觀比對之。
中國古代《素問》有個有趣的例子,黃帝問歧伯:「婦人重身,毒之何如?」歧伯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意思是指如果對症下藥,藥症相符時,對病症是可以用藥較為猛烈的,但切忌不可妄用以免造成危害。清、名醫鄭壽全《醫法圓通》云:「關係生死,不可以執方,亦不可以執藥,責在認證之有實據耳」、「病之當服,附子、大黃、砒霜,皆是至寶;病之不當服,蔘、耆、鹿茸、枸杞,都是砒霜!」據以觀之,對症下藥,可稱為良藥,然醫者之醫術或判若雲泥,是人命關天,實亟待科學檢驗或驗證以明,切不可迷信偏方或侷促一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