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還外設「特檢處」:負責在全國地區郵局派設安檢組,對所有郵件進行全面檢查,任何信件的文字有涉及「叛亂意圖者」(自由認定),即報保安處逕行抓捕,此類文字獄其最低消費額五年徒刑;
再來就是「檢管處」,常年駐防於國內各機場港口進行安檢查察「匪諜」偷渡及「匪貨」鑑識等等,也即是官方走私的第一通道;
更加積累民怨者,則是「特種調查室」,專事負責特種偵查、器材監偵、專案調查、「校園安全」,其編制設有:情治單位最專業跟監與追蹤的部門,也就是俗稱的「小狗隊」(老大哥的眼睛),大量收買佈線「抓耙仔」幾乎到了無孔不入及無所不在的人人自危的恐怖情境!基於檢舉之高額獎金所激勵,任何綿裡針式的告密線索,都可能引來大大小小冤獄之災。而且,這單位在當年還擁有亞洲最優秀的專業跟蹤人才、跟監技術、追蹤經驗及追蹤器材設備,完全支援保安處實施跟監作業。
然後就是「海外聯絡室」,也即是最有名的「海外黑名單」之羅織單位。據判斷,馬英九當年在海外奉令刺探留學生動靜的隸屬單位即屬此。該單位主要負責海外情報、海外策反,並隨時載錄台灣留學生或旅外台僑居民等的「反動言論」。
「警總」萬般惡行,有誰讓他們下地獄了嗎?
這樣一個龐然怪物的專事為威權統治集團扮演血滴子的特務單位,也即是充當統治者用來剷除異己的工具,其對台灣社會天羅地網的緊密包覆住,連掉根針的響聲都可能被這特務機關,為搶業績而給放大成觸犯天條的「叛亂大事」。
當年戒嚴38年,台灣人民歷經兩代人的生命就是在這樣一種恐怖氛圍下被鎮壓著綑綁著,那麼,所謂威權時期誰是加害人不是很清楚了麼?
隨著解嚴而迎來台灣民主時代,這惡貫滿盈的龐然怪物,其實並沒有如上帝對撒旦信徒們所諭示的「那作惡的人必下地獄」?那些曾經在這龐然怪物裡奉令充當過劊子手、充當過加害者的每位大中小鬼們,不僅沒有得到良心道德的譴責,更無改其沾染血跡之手及其邪惡之身的懺悔贖罪,於今竟然還搖身成為「解嚴後的受害者」,而且無恥的大聲需索台灣社會必須「還其公道」?只因為所有真相在解嚴後的「和諧」政治需求下被刻意掩蓋了!於是,在另一股更大的「團結與和解」的政治正確聲中,「正義」也不斷被戒嚴時期的邪惡製造者們蓄意扭曲與嚴重濫用!
蔣萬安應該勇敢面對並承擔起蔣家的原罪
就像這次被拘提的新黨青年軍們和國民黨藉機鼓譟「警總再現」一樣的混淆是非。我們只消一問:警總是誰創立的?警總是在為誰服務的?警總為誰而奉令剷除異己?警總完全服膺於哪個政權?警總只聽命於哪個統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