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5)日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環團同時召開記者會,指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邱志偉、蕭美琴及國民黨立委孔文吉都有收礦石、水泥業者的政治獻金,呼籲外界緊盯這些立委對《礦業法》修法的立場。對此,蕭美琴在臉書發文指出,政治獻金屬合法的捐款、也依法申報;對於外界關切募款是否影響政策主張,每個人都需在立場上面對各界的檢驗。
對於遭點名收受遠東集團的政治獻金,蕭美琴解釋,民意代表選舉都需要錢是事實,而沒有從事營利事業或任何商業交易抽佣的民意代表,選舉時都需要靠來自個人以及企業募款,相關規定都在政治獻金法中有所規範,也需依法申報監察院。
蕭美琴說,上次選舉有來自遠東集團100萬的捐款,「是合法的捐款也依法申報」,但外界關切募款是否影響政策主張,但每個人都需在立場上面對各界的檢驗。
蕭美琴並說,去年立委選舉後與亞泥公司互動,是在環保署長李應元提出亞泥破壞太魯閣景觀後,各界要求亞泥停止開採時,亞泥工會理事長及幹部十幾人到花蓮服務處陳情,表達他們擔心停產影響他們工作,且多屬中年勞工轉業不易,他們訴求盼保障工作權益不要立即停工。
她指出,針對工會的訴求與擔憂,她的回應是提出落日的概念,也就是承諾在討論礦場存廢問題時,爭取一定的轉型期間,讓勞工不會立即失業。因此,她後來並未連署各種民間要求立即停工的訴求,而改以法律修正提案,納入政策環評條文、以及礦權期間內若因政策環評要求停採停產時的環境復育和勞工安置原則入法。同時,這些修法提案也在半年前的委員會初審時獲委員會初審通過。
蕭美琴進一步指出,上次臨時會期間開始審查礦業法,有許多立委提出版本,除了上述所提的政策環評等條文初審通過,針對原基法和環評的原則,在逐條討論時,她也表達支持。但行政部門和立委間針對該放在哪些(探勘、礦業權設定、礦業用地開發、展限等)階段有許多不同意見,這些條文都保留待進一步討論。此外,她的修法案中提了國家公園禁止探、採礦,今天也獲審查委員會通過。
至於礦場存廢問題,蕭美琴強調,她已積極瞭解各地礦場轉型的案例,包括溫哥華的布查花園、南非的舊礦區觀光、花蓮新城某水泥廠轉型做海洋深層水產業面臨的種種困境;在國人對環境保護要求更強烈的時代,為同時確保地方工作機會,尋求可行的轉型方案將是日後關鍵的工作,爭取一定的轉型期間,讓勞工不會立即失業,「這是我認為對選區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