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易寒星
剛剛過去的這一週,台灣在東京奧運寫下史無前例的佳績,街頭巷尾都在為了賽事、獎牌和新世代選手揮灑自我的精彩表現瘋狂。
這其中,有一半的精彩來自女性選手。她們的表現是如此優秀而值得尊敬,又贏得滿堂喝采,這在台灣一路走來的歷史中,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今天,當大家為了戴資穎的表現喝采、郭婞淳的金牌流淚時,終於沒有太多人提及「女孩子練這麼壯還是不好」、「這樣以後誰敢娶她」或追問女選手「你有沒有男朋友」等瞎話⋯⋯這樣看似簡單,對女性選手不再有歧視與偏見的世界,台灣女生整整跑了一百年。
跑出第一棒的人,並不是多數台灣人所熟悉的紀政,而是林月雲。
她才是史上第一位赴東京挑戰奧運的田徑選手,曾被視為最有希望代表日本出賽的出色跑者之一,甚至打破日本全國記錄。最終,卻在戰爭的陰影與命運的捉弄下,與奧林匹克賽場失之交臂,高掛球鞋,退出體壇。
天然足第一代:女人也可以擁有一雙可以奔跑的腳
1931年,出身台灣彰化的16歲女選手林月雲,在「第十二屆全島陸上競技大會」中,以三級跳遠10米46的成績,創下台灣女子新紀錄;100公尺賽跑預賽中,也跑出13秒3的金牌成績。因為出色的表現,她被選為第一位代表台灣參加明治神宮體育大會的本土女子運動員。
若遮掉年份與姓名,或許大家會以今日觀看奧運會的眼光看待——破紀錄、振奮人心,終究是賽場上的勝敗常事。但對於林月雲同時代的多數女性來說,這是亙古未有的劃時代奇蹟。
在清代的台灣,仍保有纏足習俗。一開始,莫說要讓女孩們奔跑、跳遠、做體操,很多人連「站立十分鐘」都有困難。1915年出生的林月雲,可說是台灣第一代「天然足」女性:在她出生的那一年,仍有超過半數的女性有過纏足經驗,即便在初入國語學校附屬女學校的新生中,依然有少數女孩纏足來上學。
林月雲仍牙牙學語的1916年,一位臺南女子公學校的教師岡布松五郎便曾經如此回憶:1916年左右,仍約有一半的女學生為纏足與「解纏足者」(指幼年時期曾經纏足後又放足者),當時不論是實施體操或遊戲,「皆幾近滑稽之狀態」,有些家長擔心女兒會因此跌倒或受傷,甚至特地到學校來看學生參與運動會的情況。
但也正是在她出生的這一年,台灣總督府一改前二十年的軟性政策,強制要求台灣人男子必須斷髮、女子不得纏足,並令基層單位保甲執行。林月雲與她的同輩女孩們,能夠保有一雙「天然足」的機率,顯然比上個世代大大提高。
也正是在同一年代,女孩們開始與男孩相同,開始接觸到現代的運動思潮,開始上一堂她們母親從未上過的課程:體育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