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防制洗錢缺失 又遭美國罰8.7億

2018-01-1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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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18日發布重大訊息,由於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轄下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RB)及伊利諾州金融廳(IDFPR)在2016年底前陸續針對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進行金檢,在17日簽署裁罰令,裁罰2900萬美元(約折合新台幣8.7億元)。(資料照,顏麟宇攝)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18日發布重大訊息,由於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轄下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RB)及伊利諾州金融廳(IDFPR)在2016年底前陸續針對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進行金檢,在17日簽署裁罰令,裁罰2900萬美元(約折合新台幣8.7億元)。(資料照,顏麟宇攝)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18日發布重大訊息,由於美國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在2016年風險管理及防制洗錢制度未達監理機關標準,遭罰2900萬美元(約折合新台幣8.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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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金總經理楊豊彥表示,此裁罰是2016年紐約分行遭到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罰1.8億美元的後續,由於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轄下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RB)及伊利諾州金融廳(IDFPR)在2016年底前陸續針對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進行金檢,在17日簽署裁罰令,裁罰2900萬美元(約折合新台幣8.7億元)。

至於兆豐銀在美國洛杉磯分行則是通過金檢,未遭裁罰。

除遭罰2900萬美元外,裁罰內容還包括兆豐銀需提交改善計畫及委任獨立第三方機構就紐約分行2015年1至6月間的美元清算交易進行檢視及回溯調查。

楊豊彥表示,由於美國FED及地方監理機構對於同一時期的缺失可分別進行處分,這次遭罰並非紐約分行事件後新發生其他缺失,且其他國際級銀行往往也都有同一事件同時遭到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裁罰的前例。

兆豐銀表示,2016年2月NYDFS針對紐約分行重罰1.8億美元後,即得知FED有準備向兆豐銀進行裁罰,FRB並在2016年間陸續對兆豐銀在美國的4家分行全面金檢,包括董事長張兆順及總經理楊豊彥多次主動拜訪FRB及分行所在州政府金融監理機關,但難以改變遭罰命運。

楊豊彥指出,自2016年8月19日與NYDFS簽署合意令後,已投入超過新台幣10億元改善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包括改組董事會、全面檢討防制洗錢與法令遵循作業,並依照DYDFS指定的法令遵循顧問檢視意見提出改善計畫,FRB也對兆豐銀的改善方向表示肯定。

此外,兆豐銀今天也同步揭露,在2016年9月巴拿馬分行遭當地銀監局全面查核,指出包括公司治理、風險控管及洗錢防制有多項缺失,遭罰125萬美元(約折合新台幣37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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