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燈節標案在北市觀傳局前局長簡余晏去職、新任局長陳思宇上任後,遭知情者爆柯市府要求得標廠商槮凌公司必須讓出1000萬,作為遊行費給紙風車劇團,柯文哲18日對外稱「這個約我事先不知道」,觀傳局也對外否認。前郝龍斌市府時期,擔任觀傳局主秘2年的游淑慧,處理過許多觀傳局標案,她以過去的經驗表示,會需要到今天切包,要嘛廠商騙標,市府協助掩蓋,否則就是北市府早有分贓的打算。
游淑慧是郝龍斌市長時期的觀傳局主秘,日前批標案金額較以往高出3倍「怪怪的」,今日也就她熟悉的標案程序表示,柯市府現規劃讓統包的得標廠商「減項」,只有有兩個可能,其一,廠商騙標,其二,市府早已早與人有默契,要分贓標案並施壓廠商,兩者市府有嚴重的責任。
游淑慧表示,自己擔任過2年主秘,負責許多觀傳局的標案,相當熟悉流程,也了解到此案在媒體報導前,就曾出過問題。
游淑慧說,標案的程序她相當熟悉,一般標案在決標日前,廠商要繳交標單、企劃書、壓標金等文件,企劃書中會有細緻的活動計畫內容,包含廠商要做哪些工作,甚至已經與哪些藝文團體、藝人簽了共同辦活動的文件,現場收件同仁會審查是否齊全,收下投標案子,否則退回、投標不成,截標後,觀傳局會彙整收到的所有標書,接著安排評審時間,廠商到場,委員就會根據廠商繳交的活動企劃書及相關報告,回答評審委員的考題。
游淑慧:兩家廠商投標,市府卻給第一次與政府合作的槮凌
而據了解,2018台北燈節到第四次開標時,有兩家廠商投標,一家為現在得標的「槮凌公司」,另一家為「尹石廣告公司」。游淑慧查閱資料發現,尹石公司承攬過相當多的政府標案,但槮凌是第一次與政府合作,最終市府將標案給了槮凌。
游淑慧解讀,面對這麼大又受矚目的案子,官方很少敢賭一把給無經驗的廠商,她懷疑,中間得標評審過程是否有問題,關鍵在於,為何評審們依據統包廠商規劃的完整計劃書(含所有活動項目)評估讓槮凌得標後,市府才又突然變卦,要把當中的部分項目切出來,另行招標?
游淑慧說,1/16陳景峻公開說,當天下午要和廠商再次舉行工作會議,可能會針對合約減項,看能不能因此將契約書正式簽訂,直到1/17 陳思宇才和槮凌簽約,確認減項承作,標案減項後剩下2000多萬(原4050萬),但為什麼市府早在1/15就直接將切出去的「小提燈」和「西門町活動與裝置」標案上網招標?這算不算一物兩賣?算不算市府強渡關山、逼廠商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