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落幕,我們首次搶到兩位數的獎牌,排名第22,略高於經濟實力所對應的獎牌數,並遠高於實際人口所對應的獎牌數,穩居亞洲第3,足以為自己戴上「亞洲體育強國」的桂冠。這是前所未有的最佳成績,當然值得歡呼慶賀,但歌功頌德的人多了去,我就不湊熱鬧了。
這篇論述只探討我們為這些獎牌所背負的三種代價。正如我在《風傳媒》的〈戴姿穎的悶,你看到了嗎?〉一文中所言,所謂的「為國爭光」或「讓世界看見我們」,其實幾乎不存在,對政府而言國際賽獎牌的主要功能只是「大內宣」,對民眾而言主要只是虛幻的民族自豪感。然而,我們為國際賽獎牌所背負的代價,則會確確實實的影響我們數十年!
我很清楚,在東奧的耀眼成績下,這篇論述篤定會成為「潑冷水,犯眾怒」的烏鴉,但我還是期待民眾能夠在欣喜若狂之餘,保存一點理智,瞭解一下現有體育政策可能的偏差。
民眾所不知道的經濟代價
先自問一下,用4年12億元的黃金計畫,換來這12面獎牌,你認為值得嗎?應該有不少人點頭。然而,如果說我們是用4年200億元換來這些獎牌,那麼大部分人應該都會搖頭了吧。實際上,黃金計畫只是奧運奪牌的最後階段,加上為了奠定國際賽奪牌實力的花費,我們至少每年背負了50億元的代價!
奧運期間,媒體人趙少康指出,這些都是「靠運彩撐出的獎牌」。這句話明顯過於誇張,至少忽略了運動員的貢獻,但確實反映出部分真相──運動彩卷的盈餘納入運動發展基金,絕大部分用於競技體育支出,而2020年運彩盈餘達41億元,主要用於培訓運動人才進而在國際賽事當中奪牌。
但運動發展基金並不是唯一的撥款單位。體育署2020年的支出當中,歸屬在「學校體育教育」和「國家體育建設」名下的27億元,都有一部分是運用在競技體育上,例如對國家體育訓練中心的補助。
另外,最燒錢的國家體育訓練中心(2021年經常門預算約17億元),過去4年的支出翻了一倍,而且每次翻新都需要數十億元(目前的第3期預算達63億元),必須由行政院直接撥款(即俗稱的「國庫」)。
其他如各種國際賽事後發給績優選手的國光獎金和地方政府獎金,單項運動協會和公營事業提供給運動員的生活補助金等等,實際上也都是由全民買單,而且民眾不像運彩投注那樣擁有自主權。
由於資金來源與用途都相當分散,除非政府部門進行專案查核,否則不可能知道直接和間接用於國際賽奪牌的經費究竟有多少,但保守估計不會低於每年50億元。因此確實可以說,我們是用200億元換來12面奧運獎牌!但這200億元並不是唯一的代價,民眾的健康才是更重要也更昂貴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