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性仁觀點:新公投法對2018年選舉的衝擊,比你想得嚴重

2018-02-0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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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門檻降低有好有壞,好的是台灣年輕人能夠提前擴大參與公共事務並與全世界多數國家或地區接軌;但壞的是台灣恐怕更加對立、助長民粹、政客更能推卸責任。」圖為立法院院會審理公投法爭議條文,訴諸表決後,主持院會的院長蘇嘉全敲槌三讀通過。(資料照,陳明仁攝)

「公投法門檻降低有好有壞,好的是台灣年輕人能夠提前擴大參與公共事務並與全世界多數國家或地區接軌;但壞的是台灣恐怕更加對立、助長民粹、政客更能推卸責任。」圖為立法院院會審理公投法爭議條文,訴諸表決後,主持院會的院長蘇嘉全敲槌三讀通過。(資料照,陳明仁攝)

2018年九合一選舉如火如荼展開,2017年公投法修法後的成效即將產生,其影響漸漸發酵。公投常常在台灣政治發展中及選舉政治中扮演關鍵性角色,其他國家或地區常常將其運用在公共政策議題上,而台灣從過去的經驗卻常常用於重大且敏感之政治議題上,而核四議題,係屬於重大公共政策議題,若在必要時,可有公投之必要。公投門檻降低必然使公投綁大選,再度成為大選催出投票率的動因,公投門檻降低使公投更易成為選舉的工具,再度喚起人民過去的記憶;利用公共議題如核四等每每與重要選舉掛勾,讓人既感氣憤又感無奈,政治選舉剝奪了公投的民主性與神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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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公投法修法版本完全由國會多數的民進黨團主導,國民黨、親民黨及時代力量等在野黨所提出的版本內容,公投法修正案包括一,新增「依憲法規定者」不得作為公投提案;二,提案門檻為最近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由千分之一改為萬分之一,成案門檻由最近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的5%改為1.5%;三,通過門檻由原本的「雙二一制」(投票人數達全國投票權人數50%以上,且同意投票數超過有效投票數50%以上)改為簡單多數決,且有效同意票數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4分之一;四,投票年齡由20歲降為18歲;五,行政院針對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可提案,經立法院同意,始可交付公投;六,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

20171212-立法院院會,審理公投法爭議條文,訴諸表決後,三讀通過,執政黨立委們舉牌歡呼口號。(陳明仁攝)
立法院院會審理公投法爭議條文,訴諸表決後三讀通過,執政黨立委們舉牌歡呼口號。(資料照,陳明仁攝)

2017年12月公投法修改,未來約1800人就可提案,約28萬人連署就可以成案,通過公投案約469萬贊成;而獨派對於領土變更案必須回歸憲法增修條文亦覺得相當不滿意。

1、未來對於有爭議的法案進行公投複決恐怕將成為慣例,勞基法可能會是第一個案例。

2、公投綁大選使選舉更將複雜,可以提高投票率也可能引發民眾反感。

3、公投泛濫化失去民主神聖價值。

4、成為政客逃避責任的最好理由。

5、台灣將更為民粹政治的溫床,連署門檻1.5%,並不高,大概是20幾萬。勞基法可能將是新的公投法6、的實驗成果,公投頻繁導致台灣政治不穩、社會衝突對立、意識形態當道。

7、投票年紀降至18歲使年輕選票成為藍綠兵家必爭的選票區塊

8、證明當時公投審議委員會完全是政治操作,並沒有從長遠的角度來規劃,新南向辦公室也同樣是如此操作。

總之,公投法門檻降低有好有壞,好的是台灣年輕人能夠提前擴大參與公共事務並與全世界多數國家或地區接軌;但壞的是台灣恐怕更加對立、助長民粹、政客更能推卸責任。大量的提案及成案將使台灣政治永無寧日,公投綁大選會使民眾更加厭煩,這都不利於台灣民主的深化發展,公投民粹浮濫化將使得台灣未來政治永無寧日,2018年九合一選舉倘若再加上數項公投,台灣選民恐怕更加困惑及無所適從。

*作者為文化大學國發大陸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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