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柯文哲錯了!媒體不負責提供盛世幻象的麻醉劑

2018-01-31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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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痛恨監督他的媒體,語言粗魯;習近平管控媒體提倡「正能量」;不論何者,即便軟硬兼施,都無法改變媒體做為守望者的本質:示警,而非提供盛世幻象的麻醉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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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川普25日表示,如果TPP的條件對美國更有利,他考慮重新加入TPP(美聯社)
美國總統川普對待媒體極盡粗魯,但批評他的媒體出書還訪問到上百幕僚;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招數却是禁止市府接受媒體採訪!(美聯社)

「偵查不公開」正本清源該規範司法人員

把媒體當成替罪羊的當然不只是柯文哲,最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司改國是會議之請,就違反「偵查不公開」訂定罰則或行政指導原則召開公聽會,這個命題就是基本錯誤,「偵查不公開」的規範對象是司法人員,而非媒體,不從源頭要求司法人員自律或守法,却以此做為NCC管控媒體換照的手段,僅僅是新聞自由的國際評等,就要再降兩級,如果媒體報導偵查中案件而遭撤照,試問,洩露偵查中案件之案情或偵辦進度之司法人員,該不該做相應的處理,比方說撤其司法官資格呢?

此外,指標性大案的報導不僅僅是媒體追求收視率或點擊率,這也是某種程度的「守望」,甚至不為大案,僅僅為了宣傳反酒駕,警政機關每天公布監視錄影幾近到洩露個資和他人隱私的地步,責任又豈僅止於媒體?媒體有沒有規範的責任?當然有,但靠得是媒體道德與自律,而非嚴刑峻法,違害新聞自由。

相對於「偵查不公開」,媒體要更警覺的可能是「未審先判」,儘管刑事偵查與法院判決,必須謹守「無罪推定」的人權準則,但經媒體報導確實更容易以第一印象,甚至刻版印象入人於罪,不過,當司法國是會議決定採行「國民法官」,這已經不再只是媒體審判而可能是全民公審的問題,又豈是規範媒體可以落實「無罪推定」?

摀著眼睛只是暫時看不到,不表示事件沒有發生,媒體是不是「社會亂源(之一)」?答案見仁見智,唯一可以確信的,就算撤了媒體的執照,阻絕了媒體的採訪,該發生的還是發生,而且,拒絕監督(採訪)陽光照不見的地方,只會更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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