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政院指定董事長,寫下「公共電視」笑話篇

2021-09-2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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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修法,要由行政院「指定」公視董事長引發爭議。圖為行政院長蘇貞昌與文化部長李永得。(蔡親傑攝)

文化部修法,要由行政院「指定」公視董事長引發爭議。圖為行政院長蘇貞昌與文化部長李永得。(蔡親傑攝)

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撤照中天新聞台、開放華視進駐有線頻道、允許三立財經台移頻…,文化部也來湊熱鬧,預告將修正《公共電視法》部份條文,並徵詢意見,根據文化部公布的修正草案,最重要的改變是:第一,政府將持續注資公視;第二,董監事審查門檻從四分之三降為三分之二,同時在行政院長聘任董事同時,「指定」一人為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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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民進黨把手伸進媒體,傷天害理 

這樣的條文由高舉「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民進黨政府提出,確實叫人驚愕莫名!這個完全扭曲公共電視本質的修法案,凸顯幾個問題:第一,民進黨政府不知「公共」為何物;第二,民進黨政府不知民主社會下的媒體職責之所在;第三,所謂的「黨政軍退出媒體」自始至終就是笑話;第四,台灣的政治和文化土壤長不出真正的「公共電視」,簡單講,「公視」政策經過三十多年之後,徹底長歪了;第五,也是最嚴重的,民進黨掌控媒體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莫怪前立委郭正亮會以「傷天害理」形容這個修正草案。

「公共電視」應該長成什麼模樣?別人不懂,照正常,出身威權時代媒體人的文化部長李永得不應該不懂,儘管標舉「黨政軍退出媒體」,絕大多數民進黨人可能不理解,為什麼央廣董事長、中央社董事長都是政府指定派任,公共電視董事長不行?何況修法案中除了降低審查門檻,並未改變依立法院各政府席次比例組成審查委員會。

首先,央廣和中央社前身都是國民黨營事業,民主化後先後改組並改隸於政府,主管機關從新聞局轉到文化部,主要原因還是在兩個單位身負國家內外宣任務;第二,就掌握或擁有媒體這件事,民進黨並非生手,解嚴前的黨外雜誌如雨後春筍,解嚴後一度頗受矚目的《首都早報》,乃至開放無線電視後的《民視》,都是民進黨直接擁有媒體的例子,可以這麼說,「黨政軍退出媒體」從一開始鎖定的就是「老三台」,是衝著解構國民黨媒體控制力而量身打造的口號、運動、乃至廣電三法,於是省政府經營的台視轉而民營化,國民黨經營的中視轉為民營,國防部(軍)經營的華視納為公廣集團之一。

但這樣還不夠,公共電視是在老三台之外獨立生成的新生事物,著眼於擺脫政治、政府、政黨干擾,才會有依立法院政黨席次比例的審查委員,以四分之三的高門檻審查董事,就實務運作而言,當然有其難度,但用意就是不讓任何單一政黨可以控制董事會,同時產出的董事人選必須是朝野都能接受的人,形式上,在董事產生前後,對董事長人選理當早有「內定」默契,而默契的前提就是朝野基本認可。簡單講,公共電視不是政黨電視、不是政府電視、甚至不是國家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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