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穿過下班時的重重車陣,我內心忐忑地來到餐廳,已經是遲了半小時,走進包廂時,桌上杯盤狼藉,晚餐顯然是進行了一段時間。最裡面坐著的,就是古龍本人,個子雖小,卻有一股氣勢,旁邊有2位男子,我都不認識,席上還有3位美豔的女子,濃妝豔抹得不適合在街上行走。
古龍沒起身,比個手勢要我坐下,也不理我支支吾吾解釋遲到的原因;他從桌底下拿起一個紙盒,掏出一瓶黑牌約翰走路威士忌,帶著意味深長的微笑,他說:「你知道我們談話是要喝酒的。」他把新酒瓶推到我面前:「小朋友,喝完這瓶再談話。」
我離開窮鄉下來到城市不久,酒也沒喝過幾回,黑牌的約翰走路只是遙遠的洋酒名稱,我看桌上的瓶子,不知道該不該當真。古龍倒是笑吟吟地打開酒瓶,滿滿倒了一個喝啤酒的玻璃杯,並舉起他自己的酒杯,我慌張地拿起酒:「古龍先生,我先敬您。」
一大口入喉,烈酒像火炙一樣灼燙整個嘴巴,「別急,先喝口水。」古龍又推了一杯開水過來。旁邊的男男女女已經不可遏止地笑了起來。
「古龍先生,我先把這杯乾了。」我的蠻勁也來了,殺人不過頭點地,不是嗎?古龍饒富興味地看著我漲紅的臉,他倒是不慌不忙,先給自己的杯子加冰塊,看我乾杯也不衝動,只抿了一口。
「要不要先吃點菜打個底?」古龍問。
「不用。」我看著消降緩慢的酒瓶,擔心著進度,也擔心著辦公室裡的工作,我又倒滿一杯:「古龍先生,我再乾這一杯。」
杯子又空了,旁邊的小姐戲弄似的拍起手來,「再來一杯。」
我感覺到自己唇舌麻木,說話艱難,但杯子還是舉起來了:「我再乾了這一杯。」
不管什麼好酒,大口吞嚥都不是好滋味,這瓶當時算是昂貴的酒基本上是糟蹋了。 但一杯又一杯,不知不覺瓶子也見底了,我覺得是到了該開口講點寫稿的事了,我說:「古龍先生……」
可是沒有聲音,我的嗓子好像啞了,或者我牽動臉上說話的肌肉有困難,我已經一句話也說不出了。
大家都笑了,但我開始感到天旋地轉,眼前發黑,心跳得好像要逃離胸腔,我坐在椅子上頭卻忍不住趴倒在桌子上,其他人的聲音也變得空洞而遙遠。
迷迷糊糊中,有人扶我上車,我聽見古龍磨沙聲說:「我送你回去。」我坐在古龍由司機駕駛的加長型賓士車,渾身冒著冷汗。黑暗中,古龍開口了:「你的主編是……?」我點點頭。 「你知道我和他有過節?」我又點點頭。
古龍突然又笑了起來:「你知道嗎?我不喜歡寫稿,寫稿太不好玩了。」我搖搖頭,我太年輕了,聽不懂這句話。
下車時,我還步履不穩,古龍扶我下車,回到車上,又搖下車窗:「嘿,小朋友,你夠意思,我給你寫稿。」
車子如何開走,我如何上樓回到辦公室,我都記不得細節。我在樓梯間吐了一回,掃地的阿姨用惋惜的口氣說,「年輕人不要喝那麼多酒,身體會弄壞。」
我掙扎回到座位,所有同事都瞪眼看著我,包括滿臉狐疑的主編在內,我開口向他報告,聲音沙啞得和古龍一樣:「主編,我約到稿子了。」
<主編筆記> 楊佳嫻
文章題目或許借自陳映真小說〈第一件差事〉。在1970年代,副刊威望仍大,作家和編輯的關係也較今日緊密。文中敘述了新手奇遇:菜鳥甫入大報社上班,上司交付了艱難任務,要他務必邀到古龍連載武俠新稿。一上場就遇到大魔王,如何達陣?
於是,新手編輯硬著頭皮赴一場午宴。古龍嗜酒,拎出當年昂貴少見的黑牌約翰走路。這算膽識大考驗嗎?豁出去了!烈酒一杯杯乾掉,近乎浪費。全文將年輕人的莽撞、大人物莫測的態度,寫得十分傳神,一方在揣度,另一方在觀察。這篇散文的重點,不在任務完成與否,而是讓我們瞥見了文化場上不同世代的碰撞與演出。
*作者為為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出版集團和城邦文化創辦人、作家,本文選自楊佳嫻著《當我們重返書桌》(蔚藍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