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籍的德州州長艾伯特(Greg Abbott)5月簽署2017年通過的德州參議院第8號法案(Texas Senate Bill 8,亦稱「心跳法案」),讓德州陷於美國目前為止最嚴苛的墮胎禁令。法案於9月1日生效,禁止醫護人員檢測到胎兒心跳後仍為孕婦執行墮胎手術,即使是遭到性侵或因亂倫懷孕也不例外。
通常婦女懷孕6周後可透過超音波檢測到胎兒心跳,也就是說,「心跳法案」實際上禁止了懷孕約6星期的孕婦墮胎。女性的墮胎權由「懷孕首3個月」,縮減為「懷孕6周內」,然而許多婦女在後者這麼短的時間內,幾乎不會察覺自己懷孕。
新法還規定,美國公民有權提告德州任何提供墮胎服務者及參與墮胎的行為人,勝訴者可獲得至少1萬美元(約新台幣28萬元)。德州心跳法因此受到廣泛批評,因為它等於將執法權留給了普通公民提起訴訟,而不是檢察官,這相當於開放公民「舉報」墮胎者、領取賞金。
反墮胎牧師與需要墮胎的婦女
德州倡導墮胎權團體「資助德州選擇權」(Fund Texas Choice)正在籌集資金,以替需要墮胎的德州婦女支付到別州動手術的費用,包含交通、食宿在內,每人平均需要800美元(約新台幣2萬2300元)的費用。
組織其中一位人員魯帕妮(Anna Rupani)向加拿大廣播公司(CBC)指出,她現在只能找隱密的地方工作,團隊成員為了安全,正在清除網路上的紀錄。9月1日起,他們的工作量暴增,過去每周收到10到15次求助請求,在新法生效的第一天竟收了42人請求;同時團隊也受到訴訟與其他更糟糕的威脅,他們因為幫助無助婦女而被斥為「殺人凶手」、「納粹分子」。
然而,阻止墮胎的想法讓德州東部的一個小社區感到自豪,那是該州最早提倡「心跳法」的社區。兩年前有傳言稱,由於鄰近的路易斯安那州收緊墮胎限制,德州20號高速公路尾端城鎮瓦斯科姆(Waskom)可能會開設墮胎診所,當地浸信會牧師謝爾頓(Ivy Shelton)接到反墮胎活動人士的抗議電話,他一口答應幫忙背書,「我們想成為未出生胎兒的捍衛者……聖經寫得非常清楚,生命始於受孕。」他引用了包括耶利米書(Book of Jeremiah)在內的幾節聖經經文。
當被問及是否同意即使在強姦和亂倫的情況下,女性仍不應墮胎,他回答說:「不應該有任何豁免,應該禁止墮胎,即使是在強姦或亂倫的情況下。」如果他認識的人違反「心跳法」,他會控告對方嗎?「是的,」他說道。德州保守派律師米切爾(John Mitchell)正是新法草案的編撰者之一,他提出了見解:如果由普通公民而不是政府執法,墮胎禁令可能更經受得住司法挑戰。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將於12月1日審理密西西比州女性墮胎選擇權案件,由於保守派大法官占大多數,各界擔憂這可能會終結「羅伊訴韋德案」對所有美國女性的憲法承諾,並使她們的墮胎權益掌握在各州立法者手上。
一名德州婦女表示,新的墮胎法將使貧困婦女更難終止妊娠,「剩下有錢的人更容易,白人」。她像魯帕妮這樣努力幫助德州需要墮胎的婦女,每天都會收到死亡威脅。由於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密西西比案的結果無法預測,她正在準備面臨更加困難的環境,「我們希望得到最好的結果,但肯定需要做最壞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