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懸缺時間,將為潘文忠留一筆紀錄
潘文忠能如何解決台大、文大或者高醫等大學校長人事爭議呢?看不出來,因為只有教育部「據報載云云」的公文,來來回回要台大遴選委員會或誠信辦公室說明,台大覆函說了等於白說,因為潘文忠把所有問題都丟給人事處長發言;至於文化大學教育部要該校儘速送遴選的新校長公文來部,文化不依,要高醫重新遴選,高醫董事會也不依…,然後,「府院」還要潘文忠完成大學校長 遴選辦法的修正?是要修改為教育部官派?還是校務會議推舉?還是師生直選?就算改了辦法,又有何作用於已經遴選產生的校長人選或解決現有問題?教育部是不知道法律不溯既往的基本原則嗎?(很可能!)
說到底,潘文忠對「大學自治」沒有理念,對「學術獨立」沒有概念,對已經引發的遴選結果不敢說「是」,更不知如何說「否」,做為政務官,他只向權力者和執政黨負責,課審決議可以翻盤,大學校長人事就來一個不核備,至於台大校長懸缺八個月這件事,或者台大需要校長這件事,並不在他思考的雷達範圍之內,學術龍頭碰上雞同鴨講還欠缺擔當的「教育部長」,確實是很倒楣的事,但所謂「好官我自為之」,潘文忠不會介意干預大學自治的駡名。
所謂「官大學問大」,教育部長是多大的官有多大的學問?不知道,不過,教育部一個人事處長的「官學」就可以力抗博士教授群與大學法,倒讓我們見識到教育部「是個官就不必講道理」的本事,的確很大,教育部能讓台大校長懸缺多久?比照課綱一年嗎?潘文忠或許對他可能「創下的紀錄」沾沾自喜,這一筆肯定要留在他個人的「豐功偉績」裡,留給後繼者讚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