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研發高超音速飛彈技術:背後的三大疑問與兩大隱憂

2021-11-19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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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簽署的《凡爾賽條約》限制德國發展軍事力量,但當時的火箭技術還不是很先進,所以協議中沒有任何針對火箭研發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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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正酣,德國遠程攻擊目標的武器技術已經準備就緒,從兩個非常不同的研究計劃中,開發出兩種截然不同的飛彈:一種被稱為V1,是巡弋飛彈的雛形;另一種是V2,即彈道飛彈的前身。但這兩種類型的遠程攻擊炸彈都存在嚴重的局限性。

V1是一種由噴氣發動機驅動的有翼炸彈,呈水平線飛行,它的問題是:由於在空中飛行速度很快產生高溫,制導成問題。V2自帶不需要外部氧氣的火箭發動機,可以在地球大氣層外飛行,但它同樣也有制導問題,而且這一問題最終使納粹德國領導人希特勒放棄了向美國發射V2飛彈的計劃。

曾經為奧地利國防部工作的古斯塔夫·格雷瑟爾博士(Dr Gustav Gressel)現在任職智庫—歐洲外交關係協會(European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柏林分會。

他介紹說:「德國軍方到了二戰的後期,雖然迫切希望開發出能有效遠程攻擊的飛彈,但研發出來的這兩種飛彈無論是制導準確性和里程都不盡人意。飛彈的精確度大約是其射程的百分之一點五。如果你把同樣的制導技術用於製造更遠射程的飛彈,那麼這種飛彈的準確性就很差。準確性如此之差的飛彈,如果想以紐約為攻擊目標,結果不堪設想。」

V2飛彈,即彈道飛彈。 在二戰期間德國用該飛彈攻擊倫敦、巴黎和安特衛普。 但它沒能扭轉戰局,納粹德國戰敗。

戰後,一些開發飛彈技術的德國科學家移民美國和蘇聯,繼續從事研究工作,助力20年後美國的月球計劃和前蘇聯的太空探索項目。

因飛彈技術,美、蘇兩國的軍備力量有了長足發展。但就飛彈本身而言,制導能力急需得到提高和改進。

高超音速飛彈能「神不知鬼不覺」?

德國早期研發的兩類飛彈技術演變為現在的彈道飛彈和巡弋飛彈。

巡弋飛彈射程較短,在大氣層內以水平路徑飛行。彈道飛彈射程可達數千公里,大部分飛行時間在大氣層之外,接近目標時下落。

現代飛彈的飛行速度不僅僅是可以比音速更快的超音速(supersonic),也可以是數倍於音速的高超音速(hypersonic) ,即每小時飛行數千公里。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的羅拉·格里格博士(Dr.Laura Grego)說:「我們知道的現代飛彈,特別是遠程飛彈,都已經是高超音速,可以很快從A到B。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講,高超音速飛彈的重點其實有點被模糊了。通常來說,人們一提到高超音速飛彈,他們其實要說的是這些飛彈技術的其他特徵(而非速度),經常說的是飛彈的機動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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