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種讓福利資源分配過份向高齡者傾斜的方式,卻是有爭議甚至可能是錯誤而有後遺症的。
正如經濟學的所有理論基本前提,都是建立在「資源有限」上、如何分配才是更合理的一樣,社會福利的資源也必然是有限的,如何在此有限社福資源下作分配,就必須考量包括:需要原則、公平原則、與國家政策原則等目標。例如,找出最貧困、最需要社福資源幫忙的人,而不是把資源給沒有需要的人,甚至讓不需要被幫助者有「尋租」的取巧圖利空間。
以此社福資源分配標準來看,無論是議會通過的不排富重陽敬老金、或是各縣市發放不排富的老人年金,都是不應該、難逃政客「為己張本」的綁樁之嫌;對富人而言,不論是一年一次領個1500元的重陽敬老金,或是每個月領個3000元的老人年金,對其意義都不大,因為不會影響、提升他的生活品質,但對中低收入者而言,這些福利金則可明顯提升其福利。
最常被舉為案例的就是:市府有必要每年發1500元敬老金、或是每個月發3000元老人年金給郭台銘嗎?
再者,從國家與社會長期發展角度看,同樣的社福資源,投注在幼兒、年輕人上面的效益,也會高於投注在高齡者身上。不論重陽金或老人年金,都屬於「消費性支出」為主,但投注在幼兒或年輕人身上的社福資源,只要妥善運用,幾乎都可歸於「投資性支出」─對一個國家的未來、最重要的人力資源的投資。
從數量上看,在台灣社會快速老化、人口開始進入衰退之時,即使現在給高齡者不起眼的社福支出,未來很快就會成為一大筆在以負荷的支出,因此更應審慎面對高齡的社福支出。老農津貼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案例,從最初1年84億元的支出,到後來超過600億元的支出,後來即使改革堵住「假農民」的破口,現在1年還是要花超過500億元。
如果主政者認知到資源有限(任何一個政府的預算都一定有限)、希望錢能花在刀口上、給那些真正有需要者,不論寬嚴的排富原則是必要的。以此標準看,當然是柯文哲堅持排富的立場才正確,議會的的取消排富全面發放,只能說是「政治正確」─而且這個只是自身政治利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