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去年規劃在市政府周邊,就近承租商業辦公室給交通、都發、環保等局處當辦公室,年租金合計上億元,但最後因爭議太大未予執行;今年化整為零,改為三局處各自編列租金預算,總數仍達一‧二億元。
審查過程中一度傳出市府要「顧及社會觀感」,決定要撤預算,但最終仍將這三筆租金列入表決清單,包裹在其他預算中通過。
現行市政府辦公大樓位於七期重劃區,附近百貨商圈、豪宅林立,分南北兩棟,空間寬敞,怎會不敷使用?很難想像貴為全台灣第二大的直轄市,升格近8年後仍有單位要當無殼蝸牛,四處租屋。若真有需求,是否為升格肇始即規劃不當?
例如交通局在縣市升格後遷往過去的市議會,一樓穿堂擺上教室用課桌椅供民眾繕寫文書,以OA隔板圍成辦公區,讓曾為民意殿堂的建築整體視覺不倫不類,實在不像直轄市應有的格局。
市府各局處「遍地開花」,分散於中區、豐原、七期,市府為此還為此採購電動車來往各地接駁、遞送公文,以「就近」辦公為理由實在難以服眾,又身為市政府「派出機關」的各區公所是否職能不彰?
台灣通訊與交通已相當發達,這種如同選舉到處成立辦公室的陋習,若又另編預算擺明肥大政府組織浪費公帑,應充份授權地方機關,簡化流程,活化既有廳舍,一年花一‧二億租屋顯為不智之舉。
*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