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隨著以比特幣為首的加密貨幣興起,數位貨幣議題已同時吸引金融圈內外的目光關注,但眾人對數位貨幣的評價褒貶不一,各國政府面對數位貨幣的態度也南轅北轍。
認識數位貨幣本質
國際貨幣基金(IMF)總裁拉加德女士於2017年10月IMF年會中接受訪問時,提醒大家不應該將所有與數位貨幣相關的事都歸類為騙局,這種科技的意涵遠不止此;她同時強調,對於世界各國的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理機關來說,現在是認真看待數位貨幣的時候了。
細究起來,數位貨幣譜系龐雜,包羅甚廣。如果依據國際貨幣基金的定義(參見圖1),數位貨幣泛指所有以數位形式表示價值之物,根據是否以法償貨幣計價分為兩類,不以法償貨幣計價之數位貨幣稱為「虛擬貨幣」;「虛擬貨幣」又區分為可轉換(轉換為實體商品、服務或貨幣)與不可轉換兩類;可轉換虛擬貨幣又可依是否有中央發行機構(即是否去中心化)區分為兩類;其中使用加密技術認證的去中心化可轉換虛擬貨幣,稱為「加密貨幣」,例如比特幣、以太幣等數位貨幣即劃歸此類。前述拉加德女士談話中所提的數位貨幣,主要還是指涉數位貨幣中的加密貨幣。
全球的加密貨幣目前超過1,500種,這些加密貨幣的總市值在2018年1月上旬一度高達US$8,100億,相較於2017年初,總市值僅US$200億左右,成長幅度驚人。不過加密貨幣的價格波動劇烈,到了本文截稿的2月9日時,總市值已降到US$3,800億,其中比特幣市值約占總市值35%,以太幣20%,瑞波幣8%,其餘加密貨幣市值占比都在5%以下。
一般而言,影響物價穩定、金融穩定、支付系統順暢運作與謹慎監理的風險高低依賴於虛擬貨幣的發行量、交易量、接受度及其與實體經濟的聯繫程度。歐洲央行(ECB)2012年的報告指出,倘若虛擬貨幣的發行量維持在低檔,則其不至於為物價穩定帶來風險;而受限於與實體經濟的聯繫不強、使用者接受度不高、交易量偏低等現況,虛擬貨幣也不至危及金融安定。
數位貨幣興起 各國對策不一
到了2015年,歐洲央行仍大致保持相同看法,亦即這些風險驅動因子暫時均維持在尚不需中央銀行操心的水準。2017年,英國的研究機構總體經濟中心(Centre for Macroeconomics)在一份調查研究中,徵詢近50位歐洲的重量級經濟學家對加密貨幣的看法,高達7成的受訪者不認為加密貨幣近年內將危及金融系統穩定;儘管如此,超過6成的受訪者仍然同意加密貨幣需要加強監管。對於虛擬貨幣監管的重點,包括消費者保護、反洗錢與反資恐以及課稅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