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議場,昨二審仍維持無罪判決,外界質疑占領公署恐成為常態。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今(14)日說,尊重法案針對個案判決的論證及決定,警察處理陳抗態度的原則不變,將保障民眾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但如有不法,還是會依法排除,以保障公共利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葉俊榮受邀列席,會前受訪做出以上表示。
2014年立法院審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引發學生、民間團體不滿,占領立法院議場24天,台北地檢署依照妨礙公務等多項罪狀起訴學運領袖黃國昌、林飛帆及陳為廷,台北地院以「公民不服從」為理由判決無罪,檢方再度上訴,但二審仍維持原判決。
至於何謂「不法狀況」,葉俊榮強調,警察機關行使職權時,會保障集會、言論自由,做法上會合乎比例原則,在此基礎下,每個具體個案情況不太一樣,但會一方面保障權利,另一方面維護更大的公共利益,每個個案都會不斷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