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案,經職務法庭改判罰薪1年約216萬元後,保住法官身分,引發議論。受命法官、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更上廣播為判決辯護,指「本件是發展婚外情未遂,不是性騷擾」,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發表聲明批評陳志祥發言不當。
法官協會在今天凌晨發聲明,除要求陳法官停止對外發表言論,聲明指出,陳志祥一再接受廣播、電視等媒體訪問,雖力圖澄清見解,然諸多發言內容,均有造成被害人再度傷害之可能,該會要求陳法官立即停止對外發表此類言論。
陳志祥對於法官協會聲明回應表示,他是法官學會的一員,協會突然發出聲明修理他,沒有事先知會他,豈非有失江湖道義?再說,他是力圖替司法澄清,怎麼會公親變事主?還說,他只是要告訴大家,職務法庭評議的結果,認為不是性騷擾而已,如此而已。
陳志祥強調,他之所以會出來受訪,不是為了個人利益,只是講事實,說明清楚,因為他寫的判決書還在其他法官修正中,他不澄清,怕誤會的罵聲會排山倒海而來。
陳志祥表示,他的法官生涯30年,並不是愛上媒體的人,他又不要選舉,沒有必要打知名度;他所說的一切,都是本於一個法官的良知、專業,可受公評,他不會回應法官協會聲明。
他還是要強調,一名法官不該迎合輿論,要本於良知和專業,這點他始終如一,是不會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