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問題與科學問題可以屬於不同層次。這是兩派人不屑彼此時常常沒注意到的事情。譬如,假設現在科學證明「腦神經決定了人類的行為,意識只是遲來不起因果作用的泡沬」,所以科學家宣稱「人沒有自由意志」。但「真正」的自由意志可能不取決於以上的理解,而關於什麼是真正的自由意志,這些自由意志是否存在,卻可以屬於哲學問題。
其他如時間、空間、心靈性質、道德、美學的本體問題也一樣,它們都與科學相關,科學會促進對這些問題的討論,但假如不斷追問下去,就越屬於哲學層次的問題。不過,這不能簡單地說哲學家把問題思考得比科學家深入,應該說只有哲學家會這樣思考問題。更重要的是,哲學確實需要追上科學的步仗,才能把形而上學問題弄得更清楚。在這意義下,科學像是牽頭者,哲學家需要跟著科學研究成果討論哲學問題。
這是在說哲學像隻跟尾狗嗎?也不是。形而上學的目標從來都是宏大的,企圖理解整個世界(包括非自然事物)的本質。科學能夠改變我們對自然世界的認知,但哲學是豐富、深化與系統化我們對整個世界的認知(包括對科學理論的認知)。只要一日有人問起哲學層次的問題,哲學研究就會有意義。但科學家不需要研究哲學,他們可以對哲學一無所知,但仍然偉大。因此,即使霍金在哲學上犯了一個低級錯誤,他仍然是偉大科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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