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文的前兩篇,在下已經盤點兩黨在本次能源公投的隱匿並計算相關碳排放。本文則以「永續」切入,談談當今「漂綠體制」運作現象。
一、永續發展的定義
首先,本文的標題其實是騙人的,想定義「何謂永續」註定是徒勞無功。以本次能源公投而言,即使只看三大面向經濟成本、環境成本、社會成本,所牽涉的眉眉角角,除了全知全能的上帝,應該沒人可以生出一個「完美定義」或「完美標準」讓大家遵循。不過,關於永續,廖桂賢給出了非常善巧的說法(2017: 203)
永續是過程,而非終點,永續的未來不會是一個恆久穩定的世界……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了多少……等等帳面數字固然是好用的設計規劃工具,但卻不該是永續設計的核心目標,也不見得能給我們一個高度適應力的生活環境……其綠或不綠的表現,應該取決於:這個設計案創造了什麼環境效果?又促進了什麼生態機制?
然而,在遇到不同的「生活」價值觀衝突時,本次公投最常看到的論述就是,要遵從科學至上,以實證科學數據作為最後的依歸。以此,不妨介紹一下貝克(Ulrich Beck)風險社會思維的理路。
二、從科學到風險
歷年來台灣政府說到風險治理,大致上是像這樣:某政策A具有風險(A可以是核電、大潭三接、或其他東西)。根據科學數據,A的風險極低,因此為了重要利益B(姑且假設A真的可以帶來B),基於利大於弊,我們應該接受A。然後雙方陣營開始檢查對方的科學數據跟研究方法是否真實可靠。而民眾時常被「專家」教育的就是,只要確認科學數據沒問題,我們就應該接受A。
不過,貝克所談的反思風險社會,並不是在鼓吹大家攜手信仰、發展實證科學,也不是在說要如何傳播、取得「正確科學知識」,更不是在說科技風險好可怕,什麼都不要。當然也不是在倡議我們需要英明的政府、企業施捨經費,讓產、官、學與公民彼此精益求精,共同治理風險。貝克的看家本領在於,挑戰以「機率」為基礎的風險科學,探討工業社會「人為決策」產生的巨型風險。
對於各種風險,現代國家的治理方針就是透過各種實證數據,以數據、機率為基礎,設定一個可接受值(例如,容許水泥業炸掉山頭的範圍、容許開發案剷除自然綠地的面積、容許爐渣存放在農地的數量、容許某些化學產品等等)。然而,巨型風險一旦真的化為現實災害(土石流、糧食危機、生態破壞、農地工廠火災等等),所謂的可接受值也僅淪為參考。以「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 ICRP)所設定的「既存暴露情境」(existing exposure situations)來說,乃是提供「參考值範圍」,一般民眾每人有效劑量為每年1-20毫西弗。其實已經明示,根本不可能採用固定的「科學標準」,而必須考慮各種財務與人力成本,就看誰比較倒楣遇到意外。福島核災後,福島地區的民眾標準就被日本政府設定在上限的20毫西弗(聯合國2018新聞稿)。而20毫西弗,其實是原本核電廠內員工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