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一旦風險真的變成災難時,其後果往往出乎意料,至於要善後到什麼程度,也非科學所能單獨決定。換句話說,連巨型風險的「弊」有哪些都是未知(例如藻礁生態系至今也未調查完畢),說「利大於弊」只是空話而已。
由於巨型風險的成因與後果都過於複雜,難以追究責任。政府與公民也未必有時間、意願、財力跟能力去「治理」(例如,高雄、台南農地爐渣)。因此,貝克稱之為「組織性無責任」的社會。乍看之下,現代社會一切的運作,都按照科技理性計算各種機率來決策,加以嚴密的組織化、數據化,各單位權責分明。然而對於各種實際災難後果,卻無人可以負責善後。要不然就是學日本政府,直接把整個福島地區比照成核電廠標準,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以此,貝克徹底粉碎了把實證科學當成最終依歸的信仰。自從工業時代以來,主流社會信仰實證科學可以「預知、控制、趨吉避凶」,就像天氣預報提供最佳判斷,無止盡精益求精,讓整個社會逐漸邁向天國般的幸福。然而,現實上卻變成無限輪迴各種災難意外的擺爛地獄。每個人不可能記得自己至今為止吃過幾片麵包,對於各種層出不窮的風險意外,多數人也是無力逐一追究,乾脆順從金權勢力就地合法,不了了之,讓自己安心。
2015-2021…化石資本、利益團體與歐盟執委會決策官員一共舉行了568次會議,…決策官員更是肆無忌憚地涉入71件化石資本的旋轉門案件。…所謂的「淨零排放」並非指完全不排放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而是指「任何溫室氣體排放皆可藉由抵消大氣中同等數量的溫室氣體,從而達到平衡」…如此一來,跨國企業不僅毋須立即從工業生產的源頭減排,更可堂而皇之地以「將於2050年、2060、2070年達成淨零」為名,加大化石燃料、礦業的消耗、開採力道。(周世瑀,2021,上報)
以台灣而言,雖然監察院在2014年已糾正各縣市自稱「科學專業」提報的都市計畫浮濫,國土空間規劃混亂不堪,白白浪費社會成本、生態資源,至今也未見有誰承擔法律責任或政治責任,兩黨高層依然樂此不疲,沿用既有土地制度,繼續推出開發案。
三、從科技理性到社會理性
既然實證科學無法代替上帝作出最後裁決,貝克主張「社會理性」納入民間社會不同的價值觀與公民知識進入政府視野,雙方以平等的姿態作出決策,或可視為哈伯瑪斯「溝通理性」的同路人。社會理性與溝通理性雖然導入「程序正義」與「民間多元價值」、「公民知識」等概念來跟實證科學、金權統治分庭抗禮,但貝克與哈伯瑪斯兩人並未反對開發新科技,也非否定實證科學的價值,而是期待在「迴避巨型風險」的共識下形塑新的經濟、社會模式。講白一點,就是鼓勵民間勇於提出新的可能性,挑戰既有金權體制,捨棄傳統經濟成長萬歲、科技發展萬能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