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22日,盟軍總司令部以指令第三號,對日本的貿易進行全面性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戰後臺灣、朝鮮、樺太等地區不再屬於日本的領土,瓦解戰前日本帝國經濟圈的供需結構。直到1950年9月由撤退來臺的中華民國政府,以維繫島內所需物資及外匯來源為考量,與管轄日本的盟軍總部簽署「中日貿易協定」後,臺日間的貿易往來才告恢復。
在戰後的轉換期間,臺日間的貿易往來則存在「正式」與「非正式」兩條途徑,有限度地互相提供兩地的物資需求。其中,正式途徑的臺日貿易的營運,係由中央信託局所掌控。戰後臺日間最早的正式交易,始於1947年3月,由占領日本的盟軍總部與國民政府簽約,將臺灣糖業公司所產25,000噸砂糖銷售至日本,以民間資本家發起的對日經濟活動是在政府的主導下進行。另外,臺灣與日本間尚存在非正式的走私行為,過往在海洋史與經濟史的研究中或限於資料取得之困難,並未進行相關討論。
(一)臺灣商人的對日貿易
戰後初期臺日間的民間貿易,始於1947年8月,盟軍總部同意中華民國派遣商務代表前往日本進行貿易;為此,中國政府由官民兩方共同籌組商務代表團赴日。當時民間貿易的主管單位由經濟部邀集外交部、財政部、交通部、資源委員會、中央信託局共同指派代表籌組的「對日貿易指導委員會」。1947年8月13日,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確定民間商務代表由中華民國商業聯合會及中國全國工業協會就上海、天津、漢口、廣州、青島、重慶、福州、臺灣、東北九個區協議產生。
當時因上述兩組織尚未在臺灣設立分支機構,故經濟部直接指定由臺北市商業同業公會辦理臺灣區商務代表的推選。雖無法得知當時臺北市商業同業公會如何遴選出商務代表,但能從資料獲悉第一批臺灣區商務代表為謝成源、劉啟光、劉明、紀秋水、殷占魁等五名,分別代表義裕貿易行、臺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振山實業社、臺陽輪船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青果合作社聯合社與臺灣農業會,前往日本進行貿易活動。上述五名臺灣代表計劃以臺灣的香蕉為主,再加上砂糖、鳳梨、樟腦等出口到日本,換取腳踏車、漁繩、漁網、集魚燈、引擎等臺灣尚無力生產的製品。究竟最初派往日本的五名臺灣區商務代表,從事對日貿易的情形為何?又是否具備戰前商貿網絡之延續性?
表1:1947年前往日本從事貿易的臺灣區商務代表
商務代表/所屬公司名稱
劉啟光/臺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劉明/振山實業社
殷占魁/臺灣青果合作社聯合社、臺灣農業會
謝成源/義裕貿易行
紀秋水/臺陽輪船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