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庭葦
這是屏東新園的陳家,第一個三代正式同堂的春節。
62歲的陳媽媽,今年多了一個稱自己為「媽」的兒子,和一個喚自己作「阿嬤」的孫女。幾天後的除夕,她的兒子陳俊儒將與交往17年的同性伴侶王振圍,帶著年初才剛辦妥親子收養登記手續的女兒「肉肉」,一起回家。
「被叫阿嬤、阿公,也是很高興啦」,鮮少接受記者採訪的陳媽媽有些羞赧,但語氣間仍流露抱孫的喜悅,兒子陳俊儒則在一旁笑道:「我是我們家第一個結婚、第一個有小孩的。」
今年35歲的陳俊儒,不僅是老家四兄弟之中第一個結婚育兒的,他與王振圍也是全亞洲第一個成功「雙親收養」無血緣子女的同志家庭。
父:王振圍;養父:陳俊儒
2019年5月,台灣通過俗稱「同性婚姻專法」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法律規定,台灣的同性伴侶終能享有結婚的權益。但是,該法目前僅允許其中一方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如果同性伴侶想要「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在法律上無法直接做到,必須要由其中一人先單身收養、另一人再向法院聲請「追加收養」成為孩子的家長——這一過程,往往會因為缺乏法源依據而受阻。
陳俊儒、王振圍與肉肉一家人,正是由王振圍先以單身身分申請收養,婚後幾經法院訴訟,才終於為陳俊儒爭取到完整的親權。在此之前,雙方事實上已經共同扶養肉肉接近三年的時間,陳俊儒卻是最近才與女兒在法律上「團圓」,成為法律認可的父女。
2022年1月13日,在國內外媒體的見證下,陳俊儒與王振圍帶著肉肉赴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完成親子收養登記。肉肉的身分證上,從此有了「兩個爸爸」──左欄寫著「父:王振圍」,而原本空白的右欄,則新增了「養父:陳俊儒」。
「緣分不會限定說,兩個男的就沒有緣分」
從交往、結婚到共同收養,陳俊儒與王振圍走了整整17年。
如今走到了同志家庭收養權運動的最前線,但很多人難以想像的是,陳俊儒其實一直到大學以前,都無法接納自己的同志身分。他說:「我是聽了很多性別講座、辦了很多活動後,才有了不同於主流異性戀價值觀的知能,有比較多力量可以自我肯定。」
2005年,18歲的陳俊儒離開屏東鄉下的家,入讀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並加入大學社團「性酷社」。那年,性酷社甫創立、台灣同志遊行也才舉辦到第三屆,出身高雄、在台北讀高中的王振圍戲稱,當時台灣中部的校園真的是「性別沙漠」。
然而,大一的陳俊儒正是在這一片「性別沙漠」裡,遇見了前來提水灌溉的王振圍。後來,這位經常來社團講課、積極推廣性別知識的同系學長「圍圍」,成了陳俊儒的人生伴侶,而他也在這份愛情裡逐漸接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