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瑞元強調,新制主要特色除了可簡化行政費用核銷程序,確保服務提供單位在請款15~60天之內,就能拿到政府核撥的款項,藉以提高其投入長照體系的意願;另在新制所訂152項長照服務價目表中,政府更全面調高支付單價,其目的也是希望打破過去居服員平均月薪只有2萬9000元的「天花板」,向平均月薪3萬2000元的目標邁進。
或許政府真的是用心良苦,偏偏人算不如天算,因為事實證明2.0新制上路近3個月來,各界貶多於褒,尤其是其中將原本居家照顧服務依時數收費的規定改為按服務項目收費,雖政府一再保證「服務照舊」,但不少案家及長照服務提供者的實際感受卻是徹頭徹尾亂了套,甚至有人為此高喊「退場」、「拒絕再玩」。
新制上路 全包制變單項計費
依時數或項目收費的差別真有這麼大?舉例說,家住汐止鄧先生68歲退休後親力親為照顧重度失智的媽媽,但因男女有別多有不便,除了麻煩妻子,原先鄧先生每周會申請居家護理3次、每次2小時,請居服員為母親洗頭、洗澡,而依時計費每小時200元,每次總費用400元(舊制一般戶部分負擔30%)。
換算下來,過去鄧家每周只要額外花費360元、即每月不到1500元,有居服員到宅服務這些天,老媽不但澡洗了、飯餵了,身手老練的居服員還可能會利用剩下的時間幫老太太按按摩,甚至清理一下居家環境;另因時間沒到居服員不能提前離開,鄧先生和太太偶爾期間還可以把老媽託付給照服員,相偕出門去透透氣。
惟如今同樣上述2小時內容的居家照顧服務,不但為失能者洗澡是一個價、備餐是另一個價,若還想請居服員額外幫老人按摩、聊天…,最後累計的服務價格可能是過去的好幾倍;更甚者,由於居服員完成服務後,隨時可能要離開趕赴下一個案家,所以鄧先生就算在一旁完全幫不上忙,也不敢離家半步。
另一名不滿2.0新制實施後,首月家中中風老父親居家照顧部分負擔費用,就從過去平均每月4、5000元爆增到2萬多元的陳小姐也說:「所謂的新制就是告訴長照需求者,以後想要什麼服務就只有『單點』,就算覺得斤斤計較也沒辦法;至於想吃『套餐』?門都沒有!」
居服員收入 尚未隨之上升
好吧,若2.0新制實施後,案家負擔當真普遍增加了,至少服務提供單位,尤其是最辛苦的第一線居家照顧服務員的收入,總該因有了顯著提升而額手稱慶才對吧?弔詭的是,由於新制實施後,政府以支付各服務項目單價已全面調高為由,故取消了原按月補助居服員的轉場費(來往案家時間)、丙級技術士證照獎勵金等5000多元,令居服員瞬間感到自己的底薪「三級降」,對政府自然也多有怨言。
對此薛瑞元坦承,新制實施至今不到3個月,對於政府全面拉升居服員平均薪資,以及使其薪資結構更健全的期待,多數服務提供單位確實還在觀望中。根據衛福部調查,目前全國近萬名居服員中,已享領月薪的比例只有12%;74%的居服員還在領時薪,另還有14%的居服員只能與派案單位拆帳領薪,且往往居於不平等弱勢。
他強調,雖然部分居服員可能因身兼家庭照顧者等個人因素,寧可選擇更有彈性的兼職工作及時薪制,但衛福部不會坐視少數派案單位壓榨居服員的血汗錢。影響所及,在衛福部主動提醒下,勞動部近日將發函全國居家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應將居服員往返案家之間的交通時間納入工時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