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再度出現學術大咖被國際學界糾舉涉入學術追假醜聞,中研院特聘教授陳慶士被爆8篇論文涉抄襲,除了出面正式倒歉,同時請辭研究員獲准,中研院學術倫理委員會稱此為「最嚴重的台灣學者國際處分」。國際學界視學術倫理如皇后貞操,學者一但犯錯,會在學術界失去立足之地。
黃禹錫曾被南韓視為摘下諾貝爾獎的希望,2005年12月爆發幹細胞造假,《科學》雜誌公開註銷他的兩篇論文,首爾大學公布最終報告,認定他研究成果造假,不但撤銷他的首爾大學教授職務,禁止他在五年內重新擔任教授公職,同時決定黃禹錫退休金折半發放。首爾高等法院二審判黃禹錫有期徒刑18個月,緩刑2年,追回補助,韓國政府取消他的「科學技術勳章」和「創造獎章」獎章,從國寶變成國恥。之後雖然有私人公司延攬他繼續做研究,但是在學界已聲名掃地。
2014年,日本的小保方晴子在《自然》雜誌的論文中有2張照片疑似造假,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理化學研究所(RIKEN)組成專案調查,STAP細胞論文遭全盤否定,給予她一年時間補強研究,最後她的早稻田大學的工學博士學位被註銷,指導教授笹井芳樹更在壓力下上弔自殺身亡。
有官場倫理,無學術倫理
國防部長楊念祖論文抄襲案發生後,六天即火速辭去部長一職,但是仍回中山大學擔任助理教授,原因是抄襲的文章並非升等代表著作,所以不涉及職位變更。
2014年7月8日,美國《震動與控制期刊》公告陳震遠以假人頭帳號操作論文投稿及同儕審查系統,有60篇學術論文被撤消,蔣偉寧與其合著的五篇論文也在其中,蔣以不知情為由,認為自己是「無辜受害者」,7月14日蔣在輿論壓力下請辭,回到中央大學繼續任職。真正的無辜受害者總編輯納菲教授(Ali Nayfeh)隨即辭職下臺,同時也離開維吉尼亞大學。隨後行政院長江宜樺說要徹底檢討學術審查制度,但是科技部次長林一平回應掛名為個人行為,在一般情況下無法限制掛名,應由各大專院校自行處理,將責任推給教育部。事後,科技部調查結果,認為蔣「無自我抄襲之事實」,僅以督導不週停權一年,教育部還加頒一等教育專業獎章以資鼓勵。
翁啟惠涉及浩鼎股票內線交易案,曾有61位院士出面發表聲名,經監察院調查,發現他任職期間委由與中央研究院有合作及專屬授權關係的民營公司董事長,先代墊款項或代為對外借款,購買股票投資謀利,違反中央研究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不過今年二月出爐的司法審判結果仍是雨聲大、雨點小,以內線交易罪證不足而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