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拍案驚奇新光金─家族化與公司治理

2022-03-14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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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控吳東進以大股東身份干預公司業務,金管會認為違反公司治理而被罰新光。(資料照片,郭晉瑋攝)

新光金控吳東進以大股東身份干預公司業務,金管會認為違反公司治理而被罰新光。(資料照片,郭晉瑋攝)

新光金控又被金管會裁罰,回頭看新光金這幾年的表現、紛爭、風波,公司治理與表現江河日下,是讓人感嘆又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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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時,金管會才對新光開出號稱當年最重罰單2760萬元,更嚴厲的處罰是把新壽董事長吳東進停職至該屆任期結束、投資長袁宏隆被拔除,雖然金管會點名新壽的五大缺失包括辦理資產配置、投資決策、風險控管、清償能力評估與控管、股權商品交易人員利益衝突防範等,但如要概括一句話來講,就是公司治理不上軌道、甚至是「烏鴉鴉」。

時隔不到2年,再次被重罰:新光金董事長許澎停職3個月、新壽董事長潘柏錚減薪3個月、新壽挨罰新台幣300萬元等。原因是吳東進雖然已無職位,但仍以大股東身份干預公司業務。這個理由概括一句話也是:公司治理不佳。顯然新光金的檢討修正能力不佳,三番兩次因公司治理差的因素被金管會重罰。

新光金算是台灣老字號的大財團,創辦人吳火獅以新光人壽起家,新壽一度是僅次於國泰人壽的大型金融機構,吳火獅驟逝後老大吳東進接班,雖然因兄弟有紛爭導致老三吳東亮在新銀行開放時,另創台新銀行、之後成為台新金控,而讓新光集團整體實力似乎分散。

但從另一個觀點看,卻是實力的拓展:國內金融界曾有「吳辜蔡花霸天下」、或是所謂的「辜辜吳吳蔡蔡」的說法,除了「花」是指外商花旗銀行外,其餘就是指:中信、開發、新光、台新、富邦、國泰等6家金控,分別掌握在辜吳蔡3大金融家族手上。

對主管機關而言,既然公司都掛牌上市、更是與社會大眾利益關係更密切的金融機構,當然不樂見那些民營金控都變成「家天下」,幾年前顧立雄接任金管會主委時,就喊出要讓金控「去家族化」的口號。

當然,說來容易作來難,幾年下來金控去家族化的成績算是零分,「辜辜吳吳蔡蔡」3大金融家族還是實質上完全掌控著這些金控,例如,2年前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交棒,不再擔任董事長,改由公司老臣許澎接董事長,看似乎家族化色彩淡化,但同時金控總經理改由其二女兒吳欣儒接手,公司也由吳東進擔任董事長時代的「董事長制」,搖身一變為吳欣儒接總經理後的「總經理制」。

不過,即使金管會無法實質上讓金控「去家族化」,但好歹型式上與樣子上也要作到位─例如日前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職務間由兄長蔡明忠代,就被金管會嘀咕念了一頓。這次吳東進以大股東身份直接干預公司業務,當然就是把公司「家族化、家天下」,大大的犯了金管會的忌諱,查到後當然就出手重罰。

這一罰對新光金與吳家傷害大;幾年前吳東進請來從台銀董事長卸任的李紀珠擔任金控總經理,結果女兒對李不滿,三不五時就上演被外界稱為「2個女人的戰爭」戲碼,身為董事長又是父親的吳東進完全無法掌控局面,讓金融界相當稱奇看笑話。好不容易這個戲碼下片,又因「大股東干政」被罰,這一罰一來坐實許澎是「虛位董事長」的看法,二來吳家連如何私下遙控公司都學不會,搞到被內部人到金管會檢舉,顯然連能力也有問題。

而從金管會的處罰理由看,除了公司治理出問題外,新壽在辦理資金運用、不動產投資管理及其他業務作業,都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因而被處以300萬元罰鍰。這些違規業務主要有新光傑仕堡健身公司、新禧悅、昕新健康管理顧問、銀廚、傑仕堡商旅、瑞新興業等6家公司,看了這些洋洋灑灑被處罰的事項,外界大概都要訝異於新光金基本業務能力出問題,連法令規章都搞不懂吧。

顧立雄當年要讓金控「去家族化」的想法,是陳義過高、難以達成,畢竟政府不能強制金融家族賣出持股,而只要是大股東,總能取得對公司影響、操控的方式。因此重點應該在公司治理與金融監理上,至於是否「去家族化」就可先放在一旁;事實上有些金控雖然仍是家族控制,但公司治理還是表現良好,類似新光金這種既家族化、公司治理又差的金控,算是「難得」了。從這個角度看,金管會這次對新光金違背公司治理的處罰,是值得肯定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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