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委更換之後,促轉會的權力行使,又出現主委為自己先人平反,涉嫌違反利益迴避的情形,甚至還搞出宣稱國民黨智庫地下室是秘密檔案室,帶著媒體去查抄,發現是冷氣機房的大烏龍,簡直令人啼笑皆非。
促轉會淪為打壓工具?
更令人擔心的是,促轉會權力的行使,是不是以轉型正義為名,而忽略了程序正義以及實體正義,成為了執政黨藉以打壓在野黨的工具,而進一步弱化政黨公平競爭,危及我國的民主憲政法治?
舉例言之,促轉會之前去國立政治大學,檢視國民黨委託該校保管並進行數位化之檔案資料,促轉會居然在沒有任何公文的情況下,就要求政大將相關的檔案移轉予促轉會,沒有經過聽證程序,也沒有做出書面處分,讓政大及國民黨均感到匪夷所思。
最後在政大及國民黨多次抗議及溝通後,促轉會才做成書面處分要求移轉檔案(但是仍未經過聽證程序)。
而且,促轉會也無視於相關檔案數位化之工作即將完成,透過數位化檔案即可明瞭相關檔案內容,執意要求政大將全部檔案移交促轉會,造成數位化工作中斷,也不利後續的檔案利用,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這樣違反程序正義以及實體正義的促轉會,到底是在推動「轉型正義」,還是「正義轉型」呢?
筆者建議,如欲持續推動轉型正義之相關工作,實應參考德國的先例,不用設置專責政府機關,將其移轉予相關基金會進行即可。
尤其,我國原本即已設有228基金會,持續推動228事件真相調查、和解、賠償等任務,隨著促轉會任務告一段落,應將相關工作移交228基金會持續推動。
如果一定要維持促轉會的運作,至少也應該規定促轉會之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單一政黨比例不得超過1/4,且於離職後兩年內不得競選公職、出任其他政府公職或競選,以免促轉會成為特定政黨培育政治人物的育成中心,那蔡英文政府的轉型正義就真的成為國際笑話。
轉型正義的目的
最後,筆者必須強調,轉型正義的目的,無非在於透過對於威權時期之真相調查與公開,使人民與政府記取威權時期的教訓,不可再為了任何意識形態的目的,而侵害人民的自由與人權,並破壞民主憲政體制。
過往國民黨在威權時期,為了反共而限縮人民自由權利既然應該檢討,現在民進黨為了「反中保台」而限縮人民自由權利,也同樣應該用相同的尺度去檢視。
否則, “Never Again”,就會變成 “DPP is doing that again”!而我國的自由民主憲政,在民進黨的「正義轉型」下,就真會如「風中殘燭」般岌岌可危,進入綠色恐怖新威權時代。
*作者為中華民國憲法學會副秘書長,本文原刊《遠見華人精英論壇》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