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在法蘭西王權發展的脈絡中,呈現祝聖儀式的定位辯類,必須更深層解析國王祝聖典禮背後所透露的權力關係。在這個議題上,從儀式、物件與意識思維等面向,本書將細緻分梳國王祝聖加冕典禮,包含祝聖儀式的源起、禮節儀軌的進程,物質元素、權力集團的涉入為何?社會菁英和廣大民眾,對於這個「塑造國王」的慶典,如何觀看?如何接受?如何回應?藉由這些面向的擘肌分理,進一步解讀國王(統治者)與人民(被統治者)的權力形構,以及國王、教會、權力集團和人民交纏疊合的社會關係。
二、王權——令人迷惑的議題
對於人類學和歷史學而言,「國王是神聖的」,這是不言而喻的真實。君主權力的來源、君主權力的本質和君主統治權的正當性,都指向人類社會的關鍵問題——王權。國王祝聖加冕禮的研究,也是圍繞著王權質性而展開的。
在西方王權的發展歷程上,羅馬帝國時期的皇帝不僅統治所有人民,也統治帝國疆域,皇帝權力對人、事物和空間都施行占有。羅馬法的概念界定國家是公眾財產和公眾事物(rex publica),屬於公共領域的範疇。對此,中世紀初期,聖奧古斯丁借用西塞羅(Cicero, c. 106-43 BCE)的觀點予以詮釋:「共和按字面翻譯,即是公眾的財產和事物,它涉及國家或政府的治理原則:『有效施行共和只能依據良善正義,由國王、貴族或者由全體人民來治理國家。然而,當國王行不義之事或成為暴君之時……如此,不僅共和精神敗壞,共和的定義,亦將蕩然無存。』」
西方教會人士對於皇權根源或王權行使的論述,由來已久。4世紀末,米蘭大主教聖安布羅修斯(Saint Ambrosius, c. 337-397)曾譴責世俗權威;他強調皇帝被包含在教會之內,而非凌駕於教會之上;皇帝是教會之子,必須服從教會的權威。5世紀末,教宗哲拉修烏斯一世(Pope Gelasius I, r. 492-496)致書皇帝阿納斯塔修斯(Anastasius Augustus, r. 491-518),在書信第2段開頭,他義正詞嚴地強調,上帝將神聖權力(auctoritas sacrata)和王家權力(regalis potestas)分別交由教會和國王,由於在最後審判中,神職者需向上帝交代,教士的職分因而更顯重要。在這封信函中,聖安布羅修斯淋漓盡致地表達,羅馬教會對於權力詮釋的基本原則。
加洛林時期的神職人士,恪守4至6世紀基督教神學家的訓示,他們重申「國王權力神聖起源」的論述,亦即國王的權力來自上帝,國王必須依據公義法則統治人民,並維護世俗的和平正義。神職人士引證伊西多爾(Isidore de Séville, c. 560 ?-636)對於國王權力的定義,指出國王(rex)一詞,源自「正當行為」(recte agere)。換言之,國王必須按照基督信仰的美德,以公義正直來統治王國,國王為捍衛人民的利益而行使王權;反之,沒有正當行為的國王,即是暴君。9世紀教會菁英和神學家,如奧爾良主教耶納斯(Jonas d’Orléans, c. 760-843)與漢斯大主教安克瑪(Hincmar archevêque de Reims, c. 806-882),雖然也承認政權與教權的功能劃分概念——國王處理世俗層面的事務、教宗與神職人員處理宗教與精神層面的事務——然而,他們也修正哲拉修烏斯一世的觀點,提出世俗權力既然來自於上帝,為了尊崇上帝,所有人民皆需服從世俗權威的統治。不論是中世紀初期的教父與神學家,或中世紀下半葉的法學人士和王廷官員,對於王權本質與統治權正當性依據的辯證,從不中斷;尤其是與王權關係密切的國王祝聖加冕禮,更是權力屬性的論辯核心。然而,這些教會或世俗菁英論述國王祝聖禮的旨趣,並非以批判的視域,討論國王祝聖禮的內涵;相反地,他們以一種隱喻的方式,來彰顯王權統治的合法性。
*作者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副教授。本文選自作者著作《王權劇場:中世紀法蘭西的慶典、儀式與權力》(聯經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