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現代城市的新加坡,今天竟然吊死了一個智能障礙者!」
納加德蘭的辯護律師拉維
新加坡政府4月27日處決了今年第二個死刑犯,雖說死刑在這個嚴刑峻罰的國家仍有超過8成的支持度,但這場絞刑在新加坡乃至整個國際社會卻造成極大爭議。納加德蘭運毒案之所以引發廣泛同情,並非他運進新加坡的毒品量實在不多(大約3湯匙的量,但新加坡向來對毒品採取「零容忍」政策),而是他在邊境的兀蘭火車站被捕後數度反覆的證詞,以及新加坡政府對他所進行的智力測驗結果。
簡單說,這是一個智商僅有69的死刑犯。
Rest In Peace, Nagaenthran K Dharmalingam.
— Kirsten Han 韩俐颖 (@kixes) April 27, 2022
Before an execution, family members are allowed to buy clothes for the prisoner to wear at a photo shoot. The photos are given to the family shortly before, or after execution.
Navin says this was Nagen’s favourite outfit and photo. pic.twitter.com/wYXfqinIIn
2009年4月22日,來自馬來西亞的印度裔男子納加德蘭(Nagaenthran K. Dharmalingam),在搭乘火車入境新加坡時因為攜毒被捕。眾所周知,運毒在新加坡被視為罪大惡極,只要超出極低的門檻就會被判處唯一死刑。以納加德蘭綁在大腿上的海洛因來說,只要超過15克就會被判處死刑,而他當天帶進新加坡的海洛因共計42.72克,自然是死罪難逃。
當年才20歲左右的納加德蘭被搜出身上藏毒後,他對新加坡警方表示這些毒品是來自一個綽號「國王」的中國朋友,還說因為需要錢償還債務、讓父親進行心臟手術,才會幫忙運送這些毒品。不過納加德蘭後來卻推翻自己的供詞,宣稱自己「根本不知道綁在大腿上的那包東西是什麼」,會這麼做都是因為「國王」打他、威脅要殺了他的女朋友,所以才會被迫「幫忙」。不過翻供並沒有讓納加德蘭躲過起訴,新加坡檢方還是認定他運毒,等在他前頭的幾乎註定就是絞索。
2010年11月22日,新加坡高等法院並未接受納加德蘭「遭人脅迫」的辯詞,而是採信他的初供—為了獲利才會幫忙運毒,因此認定被告應當負起犯行的全部責任,決定將其判處死刑。納加德蘭的上訴也在2011年7月遭到上訴法院駁回。不過就在納加德蘭成為死囚的期間,新加坡因為準備修正死刑相關法律,決定暫緩執行當時的35件死刑,納加德蘭案也出現了轉圜餘地。因為新法在2013年1月上路後,原本運毒犯的「唯一死刑」可在特定條件下改判為「無期徒刑加15下鞭刑」,其中一個改判條件便是行為人具有影響其心智能力的「精神障礙」( 若屬「精神障礙」,甚至可以免除鞭刑)。
在新法施行之後,納加德蘭的辯護律師開始以「智能障礙」與「精神障礙」為由申請法院重新量刑,全案被發回高等法院審理,法院也確定了納加德蘭的智商確實僅有69。根據精神鑑定報告,納加德蘭的輕微智能障礙可能導致他被誤導,但法院依舊認定這並不構成影響其心智能力的「精神障礙」。即便如此,納加德蘭還是持續以智能不足、低智商、注意力障礙、執行能力缺陷等理由持續向法院求情,希望能夠免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