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反同團體」

2018-05-01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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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權利公約》 審查會現場。(NGO工作者李晏榛拍攝、提供,並同意作者使用)。

《兒童權利公約》 審查會現場。(NGO工作者李晏榛拍攝、提供,並同意作者使用)。

日前,發動反同公投的下一代幸福聯盟,請媒體不要以「反同團體」稱呼他們,建議改稱為「愛家團體」。他們的聲明全文如下:「敬請各位媒體朋友幫忙,幸褔盟一直被稱呼為反同團體,但幸褔盟真的很不希望造成社會對立跟仇恨。故此,幸褔盟正式提出澄清,幸褔盟是『愛家』團體,此次公投是『愛家』公投,敬請媒體朋友下筆時請多幫忙!避免造成社會對立及紛擾,感恩不盡!」然而,下一代幸福聯盟真的是一個「愛家」團體嗎?如果他們真的「愛家」,為何如此積極反對同志伴侶結婚成家?難道只有異性戀的家才算家嗎?

近年來,保守基督教人士化身各種組織,站在同志人權的對立面,積極介入同志相關的議題和政策,包含性別平等教育、同性婚姻合法化、性傾向扭轉治療等議題。這一群人組成各種五花八門的聯盟,令人眼花撩亂,歷年來組成的團體,除了提出反同公投的下一代幸福聯盟,還有真愛聯盟、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台灣性別人權維護促進協會、捍衛家庭學生聯盟 、中華兒少愛滋關懷防治協會、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搶救台灣希望聯盟、信心希望聯盟、安定力量聯盟等。

因為反同人士組成的團體、聯盟太多,多到族繁不及備載,在網路上被挺同方戲稱為「盟盟」,或反諷為邏輯荒謬又不可愛的「萌萌」。如果媒體報導時沒有向讀者提醒他們反同立場和保守宗教背景,甚至理所當然地接受反同團體的用字,容易讓社會大眾誤以為這些團體是真的公益組織或社群,並間接幫助反同團體傳播他們的觀點。

對於反同的保守基督教人士來說,包裝成各種民間團體是一個重要的宣傳策略。因此,反同團體不喜歡被媒體揭露他們的反同和宗教立場。每當他們的團體性質或代表性遭受質疑時,他們就會立刻轉移話題,說他們不是反同,而是愛護家庭價值、捍衛婚姻定義、保護孩子等。然而,仔細看這些團體的網站、臉書和活動紀錄,又幾乎都是反同活動。進一步查詢反同團體人士的背景,又普遍是保守基督教徒,彷彿反同就是他們的宗教志業。

舉例來說,去年11月在《兒童權利公約》審查會議中,反同人士就以「家長團體」身份參與會議,然後到了現場舉牌要「LGBT滾出台灣」,並且不斷干擾其他與會團體發言。當天出席會議的反同團體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理事長是台北真理堂主任牧師的妻子,秘書長也是同一個教會的區牧。儘管他們自稱是關心教育、孩子的「家長團體」,但他們真的算是「家長團體」嗎?還是以家長之名,包裝對於同志的仇恨?

回過頭來說,下一代幸福聯盟自稱是愛家團體,希望媒體不要稱他們為反同團體,根本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辯解。我認為,嚴謹的媒體都要小心反同團體的文字遊戲,甚至主動向閱聽大眾提醒這些團體的反同記錄,提供重要的議題背景資訊。

最後,站在支持同志人權的立場來說,我認為稱呼他們為「反同團體」恐怕都還太過客氣。綜觀這些反同人士的紀錄,他們為了引導社會大眾反同,一再散佈各種錯誤的資訊,例如主張同性戀是可以治療、同志家庭有害兒童,這些論點不但違反學術證據,而且加深社會大眾對於同志的偏見和污名。在我看來,與其稱之為「反同團體」,不如說是「仇恨團體」更加適切。

*作者為American University人類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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