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中選會通過了四項公投案。待第二階段聯屬達到28萬人之後,就很有可能直接合併年底的縣市長選舉進行。當中,有三案直接針對同性婚姻而來,包括:
你是否同意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幾個性別社團當然第一時間做出了許多行動,包括伴侶盟到中選會抗議(新聞稿請見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75645);婦女新知等團體發出的聲明(請見https://www.tgeea.org.tw/issue/3862/);苗博雅等人發起的平權公投(可見苗博雅的個人網站)等。
短短幾天之內,也有不少人從不同方向提出討論。明顯違憲的提案能不能公投?中選會是否應該做事前的違憲審查?平權公投是否是恰當的反制手段?這些討論散見於各網路論壇,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蒐尋。除了這些有關法制面的討論之外,身為婚姻平權堅定的支持者,我想談的是進步圈這幾日來的心理焦慮,或者說,震撼。
這縷焦慮乍看之下不難理解。第一個原因,當然是震驚於這些提案在通過之後將會造成的傷害。這部份在婦女新知的新聞稿、苗博雅平權公投的介紹信中都有詳細解釋,我就不再贅述。
第二個稍微複雜一點的原因,是對於民主理解的焦慮。表面上,民主代表國家的統治正當性來自人民全體,也代表政府要在直接或間接的選舉中產生。但只要對民主的概念稍微多了解一點,就知道民主的存在是為了保障人權:為了避免國家對人民的侵害,我們把國家權力拆成不同的部分,讓他們彼此牽制。並要求權力施展的時候要合乎一定的,可監督可問責的程序。從這個角度來看,民主制度只是人權保障的過程。
正是因為我們對民主更深一層的理解,導致了這次同溫層的失語和分裂。「公投法補正」是2014太陽花學運的延續。透過島國前進、全面罷免等公民團體前仆後繼動員;又經過2016年政黨輪替之後,朝野在立法院幾番折衝才有部分成果。當時基於對民主堅定的信心,許多人都還批評這樣的修法是「修半套」。從野草莓到太陽花,我們的雙眼盯著頭頂的惡。好像一切都必須透過「打倒大魔王」來解決。而與魔王相對的一切都是善的。為了保障人權,我們必須捍衛民主。
秉持著心中那幅「統治者 v.s 人民」的浮世繪,我們熱切地相信強化「人民的力量」可以幫助我們落實人權保障。不意,才沒過多久,「人民的力量」就準備砍向社會中的最弱勢。原來我們過去的理解是如此薄弱。原來我們過去的努力可能是錯的。原來人權之敵並不只是統治者,也包括身邊的彼此。我們震撼於「惡」的無所不在(其實早就不是新聞了吧),震撼於惡的平庸,也震撼於這惡在我們沒看到的地方竟然(還)如此強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