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如此,司法院亦不遑多讓,最近憲法法庭對行政院函告地方政府(嚴查萊豬)自治條例無效做出合憲判決,十五位大法官中,只有兩位提出不同意見書和部份協同部份不同意見書,認為判決偏向中央權力思考,忽視地方自治權限,且未照顧維護人體健康採行更嚴格的零檢出,從公共衛生的觀點應不致於牴觸憲法。遺憾的是,孤掌難鳴,即使有兩件不同或部份不同意見書,都無法改變判決,而台灣解嚴後好不容易建構的地方自治精神,一個判決就推回到中央集權為上的年代。
立法院就不必提了,民進黨掌握絕對多數,從法案到預算,在野黨的力量和媒體差異不大─都是狗吠火車,而狗還分被豢養或放生的。對付媒體不是管制就是收編,「鏡電視之亂」船過水無痕,都開播了,也沒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調查結果如何,當然更不會回答民進黨前高喬董事,NCC前官員為其撰寫營運計畫書,甚至一年能拿政府十一點七億標案到底正不正常?對比「華視烏龍報幕之亂」就只是「小巫」,權當笑話而不值一提,還要肯定華視至少知錯知恥地董總全辭以改革,雖然不知改革最終有效無效。
這就是蔡英文就職六周年的「民主成績單」─四權皆毀,的確「耀眼」的讓人不能不側目以對,側目又如何?蔡政府最高段的正是讓社會對這一切民主的不正常漸漸習以為常,台灣從眾聲喧嘩走進百無聊賴─這正是蔡英文對民進黨統治的「貢獻」,而傷害還沒到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