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家觀點》後LIBOR時代的金融市場新課題

2018-05-28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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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就LIBOR的本質來看,由於它是銀行間無擔保的相互拆款利率,使其利率高低還與銀行體系的信用風險多寡有關。所以,當LIBOR攀升時,通常意味著銀行認為將資金借給其它銀行的行為變得更具風險,也暗示可能會發生金融不穩定。2008 年金融危機時期,市場就常以LIBOR減去美國國庫券利率的泰德利差(TED spread)作為衡量金融體系流動性緊俏與否的指標(見圖1)。同理,LIBOR亦可作為部分國家央行對市場提供流動性的指標之一,如LIBOR愈低,表示市場的流動性需求愈小,央行貨幣政策便可朝緊縮方向訂定,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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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被操控的先天缺陷難以根除

從前述的LIBOR演進簡史可知,LIBOR對金融市場有三大重要性與功能:提供多種貨幣的統一利率定價基礎,減少資產交易間的摩擦成本;享有龐大的網絡外部性;衡量金融市場流動性緊俏與否的重要指標。遺憾的是,如今的LIBOR卻常被與過時、腐敗、貪婪等惡名劃上等號。

何以至此?主要是LIBOR問世時,銀行業仍算是誠信至上的時代,沒有人想到利用操弄這項基準利率獲利。但數十年來,日新月異的新金融商品複雜度大增,LIBOR的計算方式卻幾乎沒有改變(見BOX1),遂衍生出兩個極為顯著的問題:一是無法保證銀行報價的真實性、二是易被操縱。

由於目前銀行提供的LIBOR報價大多是基於無擔保貨幣市場上借得資金所需支付的利率,而非借款者實際獲取貸款時所支付的利率,加上銀行間的借貸是一個透明度不高的雙邊市場,只有交易雙方才清楚確切的交易條款,使報價銀行的數據準確與否,難以驗證。同時,LIBOR所選取的統計樣本銀行只有20 家,如果幾家銀行串謀,或一、兩家銀行持續壓低或抬高報價,都可能對LIBOR報價的最終結果產生影響。

更遑論LIBOR所連動的各種金融商品合約金額巨大,難保不誘人犯罪。2008 年以來,除了巴克萊銀行、瑞士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之外,先後有多家歐美銀行接受調查,調查範圍更從倫敦同業拆款市場擴大到歐洲和東京同業拆款市場,只因這些金融機構或外匯交易員不僅相互串通人為改變美元LIBOR報價,也涉嫌操縱歐洲銀行同業拆款利率(EURIBOR)、日圓LIBOR報價和東京銀行間同業拆款利率(TIBOR),透過提交虛假數據來操縱利率,獲取不當利益。截至2015 年止,涉嫌操控的全球十多間知名投資銀行為LIBOR所付出的罰款,就高達約US$90 億之多,多名外匯交易員遭判刑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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