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手好腳不出門工作的成年人,小心被父母掃地出門!一對美國紐約州的父母對他們年滿30歲的兒子總是窩在家裡當啃老族,感到非常不滿,寫了5封信要求搬家,都被兒子當耳邊風後,他們向法院提告要讓兒子搬出去。這名男子22日被紐約州最高法院要求:即刻搬出父母的房子。
「我還沒做好搬家的心理準備」
羅頓多(Michael Rotondo)8年前搬回父母在紐約州雪城(Syracuse)附近的房子,與父母同住。困擾父母的是,羅頓多從不負擔家計,也長期沒有工作,眼看三十而立仍宅在家中,因此父母決定要求他搬出去,自力更生。
州最高法院法官格林伍德(Donald Greenwood)22日在法庭上,試圖勸說羅頓多自願搬離,但他向法官爭取半年的緩衝時間。法官認為需要半年才搬出去的要求實在「太不像話」,而且羅頓多知悉父母已多次事先通知,因此直接向他下達「驅逐令」,要求他立即搬出去。對此,羅頓多認為法官下驅逐令「很離譜」,表示會繼續上訴,他受電視台WSTM訪問時說道:「我只是想要一個合理的時間搬家,我收到通知時根本還沒做好心理準備。」
羅頓多要求法院駁回父母的控告,他在法庭上拒絕與父母直接對話,並堅稱過去8年內,父母只有提供他房子住,雖然住在家中,但父母並沒有提供他食物,也沒有幫他洗衣服,吃用都是他自己負擔。但他也坦承,父母「從沒要求他負擔家計、幫忙家務或是維修家具」。被問及在家中是如何與父母相處的,羅頓多回答,與父母相安無事但很少交談。
父母5封信苦苦勸搬,仍當耳邊風
羅頓多的父親馬克‧羅頓多(Mark Rotondo)、母親克莉絲汀娜‧羅頓多(Christina Rotondo)2月2日給兒子一封信,希望他搬出去,信中寫道:「與你媽媽討論過後,我們決定要你立即搬出去,你有14天的時間清空房子。我們不准你再搬回來了,我們會採取任何必要措施來執行這件決定。」該月13日,羅頓多又收到一封信:「羅頓多,你被趕出這裡了。」信中要求他1個月內搬出去,否則將尋求法律途徑。
Ahead on @ABCWorldNews with @DavidMuir: The parents who took their 30-year-old son to court because he wouldn’t move out of their house. pic.twitter.com/viCwV2NqYS
— Gio Benitez (@GioBenitez) 2018年5月22日
告知信並沒有發揮作用,羅頓多的父母接著試圖給些零用錢幫助他搬出去,並叮嚀他生活建議。他們2月18日給了羅頓多1100美元(約新台幣33000元),並寫信告訴他:「這樣你可以找個地方待……即使是像你一樣工作經驗少得可憐的人,也可以找到工作的。找一分工作吧──你必須工作!」信裡還提到,應把立體音響等有價值的物品賣掉換錢,若需要幫忙,他的母親可以協助找住處。3月30日,羅頓多父母給了第五封通知信,他們願意給他家中的故障汽車,並替他支付所有維修的花費。
父母前後寫了5封信要求搬出去,但羅頓多仍感受不到他們的決心,直到4月仍不見他搬家,因此這對父母決定走法律途徑,作為要求兒子離開家門自力更生的最後手段。他們先是向地方法院提告,此案最後交由紐約州最高法院辦理,並於本月22日開庭聽取雙方答辯。
不死心!盼上訴能拖延搬家期限
目前尚不清楚法院將給羅頓多幾天時間搬離,其父母的委任律師表示,絕對會給他合理的期限。羅頓多後來改口稱,他相信法院會至少給他30天的時間,這段時間足夠他再度上訴,拖延驅逐令。根據《雪城在線》(Syracuse.com)報導,羅頓多要求各家電視媒體在法庭外訪問他,還澄清自己並不是啃老族,宣稱他有事業,但被問及是什麼工作時,他又含糊地回答:「我的事業是我自己的事。」(My business is my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