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贊成修法容許同性伴侶結婚?」這是澳洲2017年為期2個月通訊公投的題目,儘管公投僅是諮詢性質,無實質效力,但澳洲政府以此做為是否要承認同婚的依據,而被視為可望成為亞洲第1個同婚合法化國家的台灣,現在也面臨人權議題交付公投,澳洲新南威爾斯省議員格林威治說,公投反映政治人物的怠惰,且同婚議題被擱置愈久,愈難達成共識,促進社會和諧。
37歲的格林威治(Alex Greenwich)是新南威爾斯省無黨籍省議員,也是挺同婚組織「澳洲婚姻平權」(AME)共同主席。他與荷蘭首位出櫃國會議員迪特裏奇、法國前國會議員比內、前法國同婚法案報告人(Erwann Binet)受邀來台,25日出席「婚姻平權大平台」舉辦的「2018國際家庭日國際修法論壇」,分享促成同婚合法化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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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愛爾蘭與澳洲舉行的同婚議題公投,題目都是詢問是否支持同婚,台灣卻是以反對角度出發,詢問大眾「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台灣司法院大法官2017年5月24日做出第748號解釋,讓台灣同婚合法化有了一大進展,但中央選舉委員會2018年4月17日卻核准舉行反同婚陣營提出的「反同3公投」,把婚姻限於異性戀正是其中之一。
格林威治強調,人權議題完全不能交由公投決定,採取公投則是凸顯政治人物的怠惰,澳洲民眾原本也不想要就同婚議題進行公投,而且拖延同婚合法化,只是讓社會更分歧,因為反方會不斷說出「爸爸媽媽會消失」這種話來製造恐懼,「不過澳洲承認同婚後,我媽也還在,我還和她一起吃早餐」。但現在輪到台灣要面對公投,格林威治說,不能讓議題具全國性,而非聚焦特定群體。
格林威治表示,支持同婚不能只在LGBT社群中推動,而要讓所有人認知到這是攸關全體的事情,「定義為關於平等的改革」,因為結婚權利不因性向而有不平等對待。至於如何說服大眾認同婚姻平權?「個人經歷較能引起共鳴」,格林威治回應,真實故實能讓人們開始對話,持續與社會、政治人物、不了解情況的人對話,才能穩定地向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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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灣挺同婚陣營也提出公投,格林威治強調,公投題目只能1個,且要簡單明瞭,若有2個以上題目,希望的答案又一正一反,這種情況只有贊成與反對雙方清楚狀況,中間選民反而感到困惑;至於台灣區域立法委員有選區壓力,無法明確表態挺同婚,格林威治稱,他的選區也有反同婚者,但他能當選,代表選民認同他的理念與價值,而他也幽默說:「澳洲不是每個民代都成熟有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