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復甸觀點:風電,瘋電

2022-08-23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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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9.5MW本土生產離岸風電水下基礎完工儀式 。(柯承惠攝)

圖為9.5MW本土生產離岸風電水下基礎完工儀式 。(柯承惠攝)

儘管台灣停電連連,缺電已經是無須辯論的事實。歐盟雖然已經把核能定義為綠能,是無碳安全的能源。但是主張綠能的民進黨政府,仍然堅持廢核這塊神主牌。光電侵奪大量農業用地,廢棄的設施更是嚴重污染,又有不能全天發電的缺點。離岸風電變成了大家期待的出路。雖然離岸風電至今還沒有辦法商轉併聯。最近又冒出來國產化不足、投資外商出賣股權、疫情造成不可抗力履約遲延等之重大爭議。第三階段離岸風場開發評選,已是箭在弦上。離岸風電話題,又再度瘋狂發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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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可稱為瘋電月,台經協會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分別舉辦風電工程研討會。主題都是爭議處理及FIDIC 國際工程定型化契約。台經協會每人收費四萬五, 五十人滿額。仲裁協會免費,連續四周四場討論會,從開發營運法律地位、專案融資、工程施作與國際工程慣例,到跨契約性議題及爭議解決。現場參加六十人登記秒殺,登記線上聽講超過七百餘人。可見各界對仲裁規範關注之切。

台灣高唱國產化已經五十多年了。早年在獎勵投資條例、外國人投資條例、華僑回國投資條例要求下,所有的外資都負責國產化。要求汽車零件國產化。後來工作母機、車機、石化業來台投資時都要求國產化。甚至在興建焚化爐時,都要求技術轉移。業者都可以找到千奇百怪的方法逃避,國產化結果還是落空。

20220719-台灣風電產業發展協會19日舉行成立大會 ,籌備會主委秦嘉鴻(中)、桃園市長鄭文燦(左三)、 民進黨新北市長侯選人林佳龍(右三)、 世紀風電董事長賴文祥( 左一)等人出席。(柯承惠攝)
20220719-台灣風電產業發展協會19日舉行成立大會 ,籌備會主委秦嘉鴻(中)、桃園市長鄭文燦(左三)、 民進黨新北市長侯選人林佳龍(右三)、 世紀風電董事長賴文祥( 左一)等人出席。(柯承惠攝)

因為風力的特性是間歇與不穩定,發電有其侷限。尤其台灣不是一個優越風力的風場。風力發電多在持續的西風帶,台灣依賴東北信風,只有冬季最適合發電。在預測風力發電量時,依據風速採用統計學的超越機率(exceedance probability)來預估其風電量。歐洲都在p90以上,僅有10%的機率達不到預估的發電量。台灣風能利用不會高於p50,意味著可能有超過50%的機率會達不到預估的發電量。台灣受季節風影響,海域施作時間只能在三月到十月間,施作期間又逢颱風。台灣風電從施作到營運,都充滿困難。最近又有滑樁爭議,究竟滑樁是地質發現?還是施作不當,又生爭議。地質調查是開發商的責任? 還是政府招標前應做的事項? 關係重大。因此,風電發展勢必要有充分準備,面對日後可能的糾紛處理。

貸款銀行為了可以預估風險,常常要求開發商以國際商會或是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作為糾紛解決機制。國際仲裁機構費用非常之高,尤其一些英系的組織常需大律師( barrister )作為出庭律師,費用更是可觀。再加上對準據法的差異、仲裁規則的不熟悉、仲裁地取證困難、使用語言之不同,對台灣風電產生爭議之處理問題多多。若是對仲裁判斷有異議,還要在仲裁地法院進行撤仲訴訟,困難更大。離岸風電因台灣客觀環境不良,執行契約一定會有諸多爭議。政府要求履約國產化,但是卻忽略了糾紛解決的在地化。一旦發生爭議,台灣的律師與仲裁機構卻沒有機會就近處理。最近監察院也要求風電國產化,但沒有注意到糾紛處理還要到國外去。那就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了。

我國現行仲裁法雖在八十七年修正時,確依聯合國貿易委員會的仲裁模範法精神制定。但是經過近三十年的改變,仲裁法也面臨全面增修的必要。若非如全球近一百個國家都標明適用聯合國模範法,真的不容易說服外商適用台灣的仲裁機制。

有完善的仲裁規範是吸引外資進入的重要機制。政府有意吸引外資,並鼓勵台商經由貿易與投資爭取外匯,全面引進聯合國模範法,健全仲裁規範,實有必要。法務部必須認真面對仲裁規範的修正與國際化。不可以再拖了。

*作者為執業律師、亞太區域仲裁組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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