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自2009年起,啟動人民幣國際化。而人民幣必須完善其匯率形成機制才能成為國際貨幣,人行亦須減少對匯率的干預,由市場供需決定。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條,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人行)負責和執行貨幣政策,且該法第三條又明訂:「貨幣政策目標是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並以此促進經濟增長」。準此,人行有維持物價(對內幣值)與匯率(對外幣值)穩定,並協助經濟成長的職責;也因此,人行經常介入匯市,影響人民幣匯率的水準值及其變動方向與幅度,藉以穩定匯率與國內物價,並促進出口與經濟成長。
人行在2005年以前的匯率干預
中國大陸於1994年1月1日進行第一次外匯改革,將官方匯率往適用外匯券的調劑價併軌,採行單一匯率,並由釘住美元的固定匯率改為管理浮動匯率制度。自1994年以來,除了在1997年12月東亞金融風暴延燒擴大至2005年6月,以及2008年9月至2010年6月全球金融海嘯肆虐之這兩段期間,人民幣又恢復釘住美元之外,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皆呈現或升或貶的浮動。
在管理浮動匯率制度之下,匯率原則上是由外匯市場的供給與需求二者來決定,但中央銀行可能隨時基於各種考慮或政策目的,以參與買賣或其他手法介入外匯市場,影響匯率的水準與變動方向。由於中國大陸1994年將官方匯率向調劑價併軌時,把官方匯率作了52%的大幅貶值,大陸的對外貿易自該年起即由逆差改為順差,人行除了一方面介入匯市,買進外匯,開始累積外匯存底;另一方面也令人民幣在1994年至1997年11月東亞金融風暴擴大肆虐前,呈現小幅升值走勢。在東亞金融風暴燎原後,人行為了避免國際投機客的攻擊,展現捍衛人民幣匯率的決心,強力干預匯市,自12月起將美元兌換人民幣的匯率維持在8.27之固定水準,直到2005年6月為止。
外匯存底變動透露匯率干預端倪
各國央行(包括人行)干預匯率,主要是透過買進或賣出外匯,來造成外匯價格的上升或下降,也就是本國貨幣的貶值或升值。而買進(賣出)外匯,就會導致該國外匯存底的增加(減少),故一國外匯存底的大幅增加或減少,即透露了該國央行所執行的,是在買進或賣出外匯,以壓低或提高該國貨幣對外匯價的匯率政策。
雖然外匯存底變動的主要導因,除了央行介入匯市、買賣外匯之外,還有兩項:(1)外匯存底的運用孳息會使外匯存底自然增加;以及(2)以美元以外的外幣保有的外匯存底,會因這些外幣與美元兌換率的變動,而產生兌換損益,進而影響以美元計價的外匯存底數量,但是央行買賣外匯通常還是影響最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