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兩警奪槍命案,林嫌在案發翌日清晨落網,本案有幾個觀察面向,值得各界正視省思。
負責維安第一線的警察和消防人員,無疑是高危險群的行業。令基層員警難為的是,嫌犯行蹤難測,往往面對隨身攜帶槍枝或刀械的亡命之徒無預警攻擊,員警因地制宜臨場反應,用槍時機卻在事後屢遭外界訾議,形同限縮警方執勤的公權力,對第一線執法員警的士氣打擊至鉅。
從制度面、刑責來探討。美國警察制裁不法,可以公然在大街上持警棍猛砸犯嫌的頭,甚至進一步開槍將歹徒擊斃,事後的責任釐清,擁有堅強的公權力做後盾。反觀台灣,員警用槍時機動輒得咎,事後還有寫不完的報告,民事賠償責任吃不完兜著走,國家任令員警自生自滅,情可以堪?加上這些年來,在廢死聯盟推波助瀾之下,歹徒更是有恃無恐,治安惡化雪上加霜。
殺警案,人神共憤,舉國同悲。政客的「震怒」,竟顯得如此廉價媚俗,令人噁心想吐,比狗屎都還不如。主張廢死的立法院長游錫堃在案發的第一時間說:「我是反對判死刑,但這樣一定要判死刑,不應該殺警察。」法醫高大成感嘆,「非得要殺到自己人才說」,游錫堃的思維反覆,邏輯矛盾,立場雙標,委實難以服眾!
基層員警彷彿政府和人民之間的夾心餅乾,超時勤務,餐風宿露,身心所承受的壓力實非局外人所能體會。調查數據顯示,台灣警察平均壽命僅有62.5歲,與國人平均80餘歲的壽命相去甚遠。現階段,警力嚴重不足,全國警、消都無法招募足額,形同台灣公安的嚴重漏洞,在在都是亟待正視解決的問題。
對於日夜操勞、努力辛勤打拼的絕大多數警察同仁,理應獲得社會各界的支持肯定,警民協力同心,希望能夠重新喚起民眾對警察的信賴和熱情;唯有用鼓勵替代苛責,陟罰臧否,警民一家親,攜手合力打擊犯罪,才能共同守護寶島台灣這塊美麗的家園。
「治亂世,用重典」,曾幾何時?歹徒無懼公權力,連職司治安維護的人民媬姆,性命都危在旦夕,遑論一般市井小民?值此民氣可用之際,祈請司法速審速結,嚴懲重判,告慰死者在天之靈,以昭炯戒!
*作者為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