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24日,中央銀行總裁劉攻芸向蔣保告,當時央行庫存(包括已運到臺灣的)黃金382萬兩,折1億9千萬美元; 白銀和銀元折2千萬美元;外匯頭寸3千3百萬美元,外幣現金2百70萬美元;總值2億4千8百萬美元。[8] 也就是說,當時蔣如果將國庫所有資金運來臺灣,也不過2億4千多萬美元。此後,國軍節節敗退,不少金銀流失在大陸,而外匯在英美也遭損失(如毛邦初貪污案)。1950年2月7日,中央銀行新總裁俞鴻鈞報告,央行來臺後控制的外匯非常少,只有400餘萬美元加420萬枚銀元。[9] 而中國銀行總經理席德懋從美國報告,中國銀行紐約分行帳上只有2200萬美金,而且受美國監管,動用困難。[10] 因此,蔣介石實際帶來的資金大約2億1千萬美元,相當黃金450萬兩。周琇環「相當黃金800萬兩的資金運臺」一說,與國史館新解密的檔案不符。
根據俞鴻鈞向蔣提交的「中央銀行運臺保管黃金收付及存餘數量表(民國37年12月4日至39年2月12日止)」,中央銀行黃金收入包括(1)第一批由滬運臺(37年12月4日):200.4萬;(2)第二批由滬運臺(38年2月7日):55.4萬;(3)第三批由滬運臺(38年6月5日):19.2萬;(4)第一批由美運臺(38年8月23日):9.9萬;(5)第二批由美運臺(38年8月30日):9.9萬;總計約295萬純金市兩。
同期,中央銀行付出總計約202萬純金市兩,其中民國38年6月21日撥付臺灣銀行80萬兩為新臺幣準備金,38年12月31日再次撥付臺灣銀行10萬兩,39年1月20日臺灣銀行借用12.6萬兩,其它近100萬兩主要為支付各地軍費。所以,截止1950年2月12日,中央銀行存餘92.8萬純金市兩。[11]
到3月底,蔣介石在日記中評論道「新臺幣雖未膨脹,但黃金售出之數,三個月來已有60餘萬兩之多,現存黃金總數已不足150萬兩,而米價已上漲至百元,殊為可慮,幸軍費確定,今後財政運用與收支已定有辦法,當不致如過去漫無管束與限制矣。」[12] 這時蔣恐怕過於樂觀了。
1950年6月3日,俞鴻鈞再向蔣報告(即周宏濤回憶的那份報告)。俞說「收入部份:甲,運臺部份,計純金296萬9千餘市兩:一,自上海陸續分三批運臺,計純金275萬餘市兩,二,自美國分二批運來,計純金19萬9千餘市兩,三,自日本運來賠償黃金,計純金1萬9千4百餘市兩。乙,由滬穗各地運廈門部分,計純金78萬6千5百40市兩,以上甲乙兩項共計純金375萬5千5百40餘市兩。」可見,周宏濤沒記錯,由滬穗各地先運廈門的78萬兩,可能這時也到了臺灣,(或已在大陸各地被國軍花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