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人在福爾摩沙除了這兩座堡壘之外,周遭還築造了烏特勒支堡(Fort Utrecht)和海堡(Zeeberch),但都純屬軍事用途的碉堡,不像熱蘭遮城堡那般,在軍事之外,還兼具生活、宗教與商業等等機能。依《熱蘭遮城日誌》的記述,這座城堡裡不但有長官官邸、各級職員及眷屬住處,還有公司會議廳、倉庫、辦公室、教堂等。
今年二月,鼓吹古蹟更名最力的成大建築系黃恩宇老師,還曾在國史館發表了一場演講《17世紀荷治福爾摩沙雙城記-熱蘭遮與普羅民遮》,極為叫座;六月,他也以同樣的題目在鳳凰城文史協會發表演講。他演講時將相關的幾個地點分別稱之為:熱蘭遮堡壘(Fort Zeelandia)、熱蘭遮市鎮(Zeelaandia City)、普羅民遮堡壘(Fort Provincia)、普羅民遮市鎮(Provincia City)。
自從狄更斯的小說《雙城記》成為世界名著後,這個詞變得十分好用,近年常有人拿府城與世界名城相提並論,展開交流,稱為「雙城記」:臺南VS京都、臺南VS新阿姆斯特丹(紐約),讓人產生府城走入世界的想像;但如果演講題目改用「雙堡記」,又會覺得不太對味。實際上,普羅民遮無論就量體或功能而言,都比熱蘭遮更像一座堡壘。熱蘭遮則是兼具了其他的生活機能,可說介於城堡與堡壘之間。就此而言,用「城」或「堡」來表述熱蘭遮,是很有商榷餘地的。
學名俗名都是名,考古遺跡與時俱進
熱蘭遮城與安平古堡,就如一件物事的學名與俗名。拿安平另一座國定古蹟為例,文化部的正式名字是「二鯤鯓砲臺」,但最為人知的卻是「億載金城」;基隆的古蹟「二沙灣砲臺」,當地人唯知「海門天險」,不知兩者實為一體;例外的情況是,高雄的市定古蹟哨船頭砲臺,市府卻以其門額題字,登錄為「雄鎮北門」,這可能與之南北共扼高雄港的旗後砲臺門額僅有「■■天南」而不明其義有關。
文資處也舉府城兩處古蹟為例:「山上花園水道博物館」其實是「國定古蹟原山上水道」、正在修復中的「321巷藝術聚落」其實是「市定古蹟原日軍步兵第二聯隊官舍群」。
再回頭看看熱蘭遮城。1982年5月26日公布施行《文化資產保存法》,1983年12月28日,內政部以72臺內民字第202452號文,指定「臺灣城殘蹟」為臺閩地區第一級古蹟。1984年2月22日頒行《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1993年內政部委託中華大學辦理「臺閩地區第一級古蹟臺灣城殘蹟調查研究與修護計劃」,1999年曾國恩建築師提出「第一級古蹟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之殘蹟)修護工程工作報告書」,就把安平古堡帶進去了;2003年曾國恩再次發表「第一級古蹟臺灣城殘蹟(原熱蘭遮城)城址初步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其中「安平古堡」就被「熱蘭遮城」取代了。這都顯示了「熱蘭遮城」的與時俱進,隨著每一時代的逐一發掘,一有發現則能增益大家對此城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