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安觀點:公投綁大選情勢升高,聯合造勢布局成關鍵

2018-07-0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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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力推三大公投案

同婚與愛家論戰,專法與民法決戰對峙

中選會於今年4月17日,通過幸福盟發起的「我愛家我公投」3項公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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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定義公投,公投主文是「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二、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公投主文是「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三、婚姻以外形式規範同性結合公投,公投主文是「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對於「同運團體」7月3日通過的2項同婚公投分別為苗博雅所提「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王鼎棫所提「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至於攸關同婚的另一項公投為何姍蓉所提「我同意增訂神聖婚姻專法,加強保障一男一女一生一世之永久共同生活關係」,中選會日前要求補正,但提案領銜人僅作意見陳述,因此,委員會審議認定不符規定,決議依法駁回。

幸福盟表示,陳英鈐疑似受到特定團體的壓力,4月18日主動發佈新聞稿時,對「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等公投議題,貼上「婚姻平權」公投案的「標籤」。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顯然已喪失中選會客觀中立立場。

同運團體支持修民法派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公投7月3日也順利過過,讓同婚、婚姻平權議題不斷延燒,支持修改民法的人認為,唯有如此才能符合憲法上的平等原則,不僅是讓同性戀者擁有等同於一般夫妻的權益,更要強調他們的婚姻並沒有什麼不同,如果連最基本的普通法都沒有辦法給予保障而要另立專法,根本就是一種充滿歧視的做法,只有修正民法才能落實真正的婚姻平權。

20180423-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舉辦「迎戰反同公投-我們都是利害關係人」記者會。(陳韡誌攝)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舉辦「迎戰反同公投-我們都是利害關係人」記者會。(陳韡誌攝)

愛家盟及宗教團體支持立專法派

由於宗教界各自立場主張,嚴然成了「愛家與同婚」論戰,2016/11/30日全國宗教大聯盟曾串連「幸福聯盟」舉行聯合記者會,包括佛教界代表、一貫道、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統一教台灣總會、軒轅教、天地正教、理教等多位宗教界代表出席。因此,全國宗教大聯盟會中發表共同聲明:「我們尊重同志權益,但尊重同性戀者存在,也接受立法院訂立專法保障其權益,但反對同性戀者納入民法規範中」同婚得到的保障才是重點。

因此,愛家及宗教團體反對修改民法、堅持另立專法的人則認為,修改民法讓同性婚姻等於一般婚姻並沒有想像中的這麼簡單,因為光是在「夫妻」之類的相關用語上,就會涉及至少三百多條的法律條文,牽涉的範圍太過廣大,修法流程曠日廢時,而在子女等第三人的權益上存在著更多的爭議,國外在處理這方面的問題上也有不同的考量,舉例來說,同性戀婚姻的配偶所生子女,要算是直系血親還是姻親就涉及民法中的婚生推定,相當複雜。但如何確保同志婚姻能夠得到實質上相同的保障,才是大家這次公投聚焦的重點。

選民記得要「拿好拿滿」!公投綁大選由你決定

年底舉行的9合1選舉,加上日前通過的公投綁大選計有十九案,不僅選民眼花撩亂,選務工作更是極大負擔。而國民黨力推的反核食、反空汚公投,勢必成為藍綠攻防焦點。

搭上這波熱帶氣旋,「愛家聯盟」與「同婚聯盟」對蔡政府同婚立法,遲遲未交付二、三讀立法都表不滿,於當前政治氛圍以及司法釋憲的不信任中,更助長了婚姻平權的對立,甚至藉此推升自己主張。

由公投綁大選的時間點觀察,此舉勢必為選舉投下變數,過去不乏多次公投綁大選的先例,無非是要借用公投來做意識形態的對立,或是衝刺選舉,在公投門檻調降後,更被視為選舉吸票利器;但面對善於政治操作的民進黨,是否能够得到人民的信任,稍有不慎可能適得其反,甚至於失去整個地方政權?因此,做為主人的選民必須要睜大眼,記得要「拿好拿滿」!公投綁大選由您決定,宜慎思!

*作者為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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