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民國中央銀行法,台灣央行的主要經營目標包含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護對內與對外新台幣值穩定,並於這些目標範圍以內,協助經濟成長發展。國際主流中央銀行實施的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政策,通常緊密環繞物價穩定與充分就業的雙重核心總經政策議題〔the dual mandate of price stability and maximum employment〕,兩者至少短期呈現相互抵換取捨關係,長期實質總經變數則漸進趨近穩定狀態,維持貨幣中立性質,意即中央銀行總經調控的貨幣衝擊並不會顯著影響長期經濟產能、消費、投資、就業等等的實質總經長期穩態。
有鑑於此,國際中央銀行通常審慎評估美國聯準會前主席葉倫率先提出的貨幣中性利率〔neutral interest rate〕,儘可能有效抑制通貨膨脹而維持物價穩定,透過適度調節利率而盡量達成充分就業的總經政策目標,這些相關論述反映當前台灣央行法定政策目標並非完全符合國際主流總經政策準則。
本文探討台灣央行是否具備總經政策的獨立性質〔central bank independence〕,筆者詳細指出當前台灣央行法定從屬機構關係,自然造成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政策容易受到其他財經行政部會的間接干預,導致央行欠缺適度的自主獨立性質。雖然台灣央行總裁與理監事會議成員可以有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而調整總經政策利率與銀行準備金比率,政治因素容易介入央行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政策的中長期目標。筆者提倡台灣央行理當順應國際總機趨勢潮流,透過公開宣告或者法規整合,專注維持物價穩定與充分就業的雙重核心總經政策目標,另外金融穩定與匯率維穩應該保留成為台灣央行的總經政策目標。
高度央行獨立性質有益抑制通貨膨脹而維持物價穩定
中華民國中央銀行法曾於民國六十八年全文修正,確立本文前述的總經政策目標,並將原本隸屬於總統府的中央銀行,改為隸屬於行政院。其後至今,台灣央行實行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政策則需要配合其它財經行政部會,前者需要揉合財政部稅賦政策與經濟部產業發展政策,後者另需要調合金管會的金融檢查制度,因此,當今台灣央行的法定從屬機構關係,自然造成央行總經政策容易受到其他財經行政部會的間接影響,導致央行缺乏適度的自主獨立性質。此外,對於台灣央行獨立性質的歷史沿革變遷,李紀珠與許振明等人數年前的國政研究報告另有詳細敘述。
諾貝爾得主盧卡斯講座教授曾於著名數理研究當中,推導證明「雙島模型」,對於經濟巨擘、同為諾貝爾得主傅瑞曼講座教授的貨幣政策中立性質,提出合理有力的科學根據:若社會大眾沒有及時預期貨幣政策的外生衝擊,這種衝擊將對短期總經變數〔包含總經產能、消費、投資、就業等等〕產生顯著的實質影響:然而,長期社會大眾將會回歸理性預期,洞察理解可預期的貨幣衝擊,因此央行貨幣政策長期將仍然回歸實質中立,前述總經變數漸進趨近長期穩定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