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五月大選結束巫統(UMNO)六十一年無間斷統治。這六十一年中的四十九年是巫統的「選舉性一黨制國家」,其開始與結束恰好是兩場「政治海嘯」(選票激烈轉向)。
在野陣營連四次訴求「兩線制」
一九六九年,第一場海嘯引發了一場暴亂,讓巫統得以藉緊急狀態,把原來脆弱的多黨制實質改為「一黨制」;九○年後,在野黨聯盟連續四次以建立「兩線制」(國民陣線與在野聯盟)做為訴求,終於推倒了巫統所領導的「國民陣線」。
馬來西亞在這三個政黨體系推移,其實是回應四六年解殖工程開始後浮現的國族問題。
解殖往往不是回歸到殖民地前的現狀,而是改造殖民地國家成新的主權國家。馬來西亞在官方論述中,是十五、十六世紀麻六甲蘇丹國的復辟,實際上是南中國海兩岸英屬東南亞的最大繼承國,另外兩個繼承國是新加坡和汶萊。
英國人在馬來西亞建立與擴大殖民地政權的一七七年間(一七八六年至一九六三年),其族裔與文化構成出現巨大改變,可分為三大類:一、馬來穆斯林,包含源自荷屬東印度、泰國南部、菲律賓南部、南亞、西亞各地的穆斯林移民,也包括本來不屬於馬來人的穆斯林土著;二、華裔與印度裔移民,絕大部分為非穆斯林;三、主要居於婆羅洲、一小部分居於西馬的非穆斯林土著/原住民,大部分是基督徒,少部分是泛靈信仰者。
大馬解殖與「一九四六年問題」
印度裔人口的移入與土著/原住民改信基督教,都是英國或英國人統治的結果。然而,華裔移入從事礦農業,卻在英國入主之前已蔚為風潮,是馬來蘇丹與貴族們發展經濟的結果,不過在英國入主後人數暴增。
當英國人在一九四六年開始策畫解殖時,多元社會在西馬就變成建構未來國家的龐大挑戰。英國人為了政治穩定,刻意把馬來平民排除於現代經濟之外,而華印裔移民反而占了先機。馬來人擔心獨立後會被華印裔邊緣化,因而以後者拒絕在宗教與語言上被同化,不讓後者取得公民權。
我把這個國族問題稱之為「一九四六年問題」:「公民可否相異而平等?」主要立場有三:一、是,平等不需要以同化為條件,此即一般少數族群所持立場;二、否,少數族群不同化就不能有完全平等,一般馬來民族主義者持此立場;三、否,少數族群決不能與穆斯林平起平坐,但是可以在與主流隔離的社區保持文化自主,乃穆斯林民族主義者的立場。一般馬來西亞人對此至今仍無共識。
馬來亞/馬來西亞最早的政黨體系(五七至六九年)要素之一是:各族組成「大聯盟」(grand coalition)一同執政。成功向英國人爭取獨立的聯盟(Alliance)有三成員:巫統、馬華公會(MCA)、馬印國大黨(MIC),分別代表馬來人、華人、印度人三個族群。
對於一九四六年問題,聯盟立場堪稱巧妙的中間派,在短期內是稍打折扣的「是」,給予華印裔公民權,但同時給予馬來人有限特權(公務員就業、教育機會、商業執照);在長期卻是「否」:人民雖有宗教自由,但改信卻是通往伊斯蘭的單行道;華印裔母語學校雖得到政府津貼,但政府最終希望其自生自滅。
然而,聯盟這個妥協配套卻成為選舉包袱。因為族群光譜中間位置已被聯盟壟斷,後來興起的馬來人、非馬來人/華人為主的在野黨,就同時攻擊聯盟出賣馬來人與出賣非馬來人利益。
聯盟終於在六九年獨立後第三次大選馬失前蹄。
與一九六四年相較,聯盟在半島的得票率掉了九.九七%,馬來人在野黨得票率上升一○.○三%,而非馬來人在野黨得票率只增加○.○六%。用今天的語言來說,這是場「馬來海嘯」,然而一般人誤以為是「華人海嘯」,因為非馬來人/華人在野黨所贏獲的議席從六席暴增至二十五席,而馬來人在野黨(伊斯蘭黨)的議席則只從九席微增至十二席。在野黨在六四年時互相分散選票,到了六九年一對一與聯盟競爭,因而為選舉制度所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