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弊案延宕至今,馬英九市長時期的財政局長李述德,去年十月依圖利罪被起訴且求刑十年,被認為營造有利於遠雄的的條件;而時任台北市長的前總統馬英九,同時接受台北地檢署調查,另分圖利罪「他」字案續查,經調查後難認定馬英九涉圖利,今天確定將其涉大巨蛋案簽結,無法聲請再議。
北檢:未以公共利益優先 控李述德圖利遠雄
李述德在2008年至2012年間,擔任財政部長,也是前總統馬英九欽點的首任財政部長。台北地檢署偵辦時,認為李述德有深厚處理財務的背景,卻在與遠雄議約時未捍衛公共利益,反圖私人利益,營造對遠雄有利的興建營運條件,使其他廠商面臨不公平競爭,大巨蛋工程延宕至今,成為北市精華地段的空城,檢方認為李述德難辭其咎。
經檢方調查當時北市府為取得大巨蛋土地而大幅舉債,每年須支付融資利息3.7億多元,需透過營運權利金紓解財政負擔,李述德為解決大巨蛋議約歧見,在93年9月23日議約會議上,向市府及市府委託的森海公司顧問人員宣布「就照9月20號協商的結論…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大家有共識。」多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人員及委任的顧問公司人員多次表達「反對」意見,李最後仍採取遠雄巨蛋聯盟的主張。
該次議約會議錄音檔案流出後,各界質疑馬英九與趙藤雄在會議中,協商出零權利金等共識,最後造成北市府無法取得50年營運權利金,合計30.42億元的損失。
錄音裡還提及「後來府裡研究之後,認為我們今天要提一些營運權利金,將來在都市計畫變更的時候,可能還是會有一些疑義…不要1隻牛剝2次皮…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他不提,我們也不要求…這個表寫無權利金,這張不要寫」等內容。
李述德扛下言論之責 北檢不排除續查幕後黑手
李述德庭訊時一肩扛起所有責任,自白指稱自己在議約會議上的言論是虛構誇大的、是一種談判技巧。趙藤雄及蔡宗易(遠雄前發言人)均稱,當天會議只談到遠雄想變更都市計畫、降低土地租金及房屋稅,沒談到營運權利金;馬英九說明,當時只向遠雄表示,若簽約市府會提供協助,沒提及營運權利金議題。
而檢方也指出,當時李述德不僅不提高違約金門檻,還降低金額,使遠雄每次違約時能減免支付600萬元違約金,北市府因而淪為紙老虎,無法有效監督及要求大巨蛋的施工及營運品質,且獨自承擔取得大巨蛋案所需土地的巨額公債及融資利息。
檢方也認為,馬英九市長任內共簽署23份大巨蛋公文,當時甄審委員共17人,府內5人,府外12人,時任市長馬英九,排除幕僚提供的建議名單,欽點3名委員,更指派李述德擔任議約主談人,被認為主導整個案子。檢方一度質疑李述德一肩扛起的辯詞有所保留,後續將調查馬是否為議約案幕後黑手。
全案經持續調查後,北檢今天發布新聞稿,認為依目前所掌握的事證,尚難推斷馬英九涉及圖利,所以將馬英九簽結,無法申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