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車站新建與鐵路高架化是屏東市區50年來最重要的建設,當時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時,車站週邊皆劃設道路為12米以上計畫道路,以建立屏東車站完善整體之道路交通路網。
本聯盟認為,站在促進屏東邁向更適宜居住、更能提高生活水準的角度,其後火車站周邊道路開發有其必要性。103年間屏東車站新建工程開放後站,本來規劃的停車空間暫時成為臨時便道,但由於依建築法配置法定停車位空間,無法做道路使用。
原後站之公勇路因鐵路高架設站後導致人車交織頻繁,都市計畫審議過程中,於縣都委會審議階段共召開2次專案小組及2次大會審議,內政部審議階段共召開6次專案小組以及5次大會審議,都市計畫審議,通過新建公勇路後,並公告計劃道路徵收。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又針對公益性與必要性進行審議,歷次審議過程中皆有專家學者來把關。
關於居民權益維護方面,本次都市計劃審議階段有公展,在土地徵收計畫制定前也有辦理公聽會,而後於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106年03月29日審議通過。其次,針對新建道路需徵收土地,縣政府亦遵循更新的「土地徵收條例」辦理,徵收程序較為嚴謹,縣政府早從去年8月後挨家挨戶拜訪地主,參考周邊市價的最上限來訂定,並提出自動拆遷獎勵金、門面修復費等其他補貼方式,陸續取得地主同意,公勇路之土地徵收補償費用約3億2千萬,平均每戶取得的費用均高於市價。
我們希望反拆遷之住戶可以了解,道路一旦拓寬,民眾就不必擠在壅擠的後車站出入口,讓大多數民眾享有通行安全,是公共利益。居住權利也要受到絕對保障,我們也希望政府傾聽住戶心聲、用心與住戶溝通,早日實現道路順暢。
這次屏東市後火車站道路拓寬案給高鐵延伸屏東之土地徵收提供一次重要借鏡。高鐵延伸路線未來徵收私人土地,相當大的程度損及人民對私有土地之收益,中央政府與屏東縣政府相關單位應做好政策溝通,政府對於每個利害相關人都要做到保障人民利益,選擇損害人民最小程度的徵收手段。依據相關法令或配套措施讓人民在被徵收土地後,以土地市價補償給地主,或在高鐵新市鎮優惠購屋,或是其他對人民有收益的方式達到政府人民雙贏的局面。
附件:
我們也嘗試提出一些看法供政府參考,高速鐵路穿越左營、高雄、鳳山與屏東市區,相關的土地徵收作業有一些作法如下:
(一) 自公告列為高鐵用地之日起,在十年緩衝期內,政府應無條件的協助民眾購屋、買地,提供多元管道。
(二) 請建商還有房仲業者體認高鐵建設對於台灣南向發展的重要性,從寬優待給那些被徵收土地的民眾享有更優惠的價格,所有售屋、採購土地的計算一律按照公告地價,給予那些被徵收者的居民最優厚的條件,目的是落實住民正義,保障基本的居住權,讓民眾居有定所,不會淪為無家可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