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會1日正式通過《性犯罪防治法》修正案,公共場合性騷擾與性侵罪都將加重判刑,新規定包含:嚴禁街頭開黃腔、吹口哨等性騷擾行為,與15歲以下兒童發生性關係,只要法官認定兒童無反抗能力,就算「性侵」。新法將於9月正式上路。
法國兩性平等部長席亞帕看好新法能夠達到威懾效果,不過日前因為反抗性騷擾遭到毆打的女大生菈蓋爾卻表示,嚴刑重罰只是治標不治本,應從教育著手,改善公民性別觀念。
擴大強姦兒童定義,延長性侵訴訟時效
法國法律過去規定,「暴力、強迫、威脅或意料之外」的性行為才算是強姦,如此寬鬆的定義導致不少法院判決爭議。2009年,一名30歲男子被控誘使一名11歲女童發生性關係,還導致女童懷孕,檢察官求處8年徒刑,但因為無法舉證女童遭男子強迫,最後陪審團裁定被告無罪。
這起離譜的判決引起法國社會譁然,也促使該國國會近年推動修法,並終於在8月1日通過新《性犯罪防治法》,擴大了對強姦兒童定義。新法規定,15歲以下兒童缺乏同意性行為能力者,與其性交就是「強迫性行為」。此外,新法還將性犯罪的訴訟時效從20年延長至30年,力求在司法上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攝狼」最高可罰53萬,開黃腔、吹口哨都算性騷擾
有鑑於針孔攝影機偷拍對女性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影響,《性犯罪防治法》修正案也嚴加懲處偷拍犯罪,若未經當事人同意,拍攝其裙底風光或是偷攝裸照,最高可罰1萬5000歐元(約新台幣53萬4000元),外加1年有期徒刑。
另外,新法案還禁止在街道、大眾運輸工具上等公共場合,對他人做出開黃腔、吹口哨、跟蹤、言語性騷擾等行為,如果違反將會被處以90到750歐元(約新台幣3200到2萬6000元)的罰款。
菈蓋爾:法案不切實際,不如教育有效
22歲的女大生拉蓋爾(Marie Laguerre)上月24日在巴黎街頭被一男子言語性騷擾,勇敢制止對方後,卻遭對方扔擲菸灰缸、出手毆打。事後菈蓋爾將這段影片上傳網路,引起警方以及大批網友的關注,而她勇敢制止對方、公佈影片的舉動,也讓法國社會相當欽佩,並促使各界再次正視街頭性騷擾的問題。菈蓋爾也因此被法國民眾封為反性騷擾的新象徵,她受《美聯社》訪問時,談到對新反性騷法案的看法,指出防治性騷擾應從教育著手,不然是不夠的。
菈蓋爾於訪問中表示,雖然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曾承諾將打擊性騷擾和暴力視為優先事項,但是單純懲罰性騷擾者的成效不高,只有性別教育能改變人的根本觀念。菈蓋爾還指出,新法過於理想化,因為本來就難以及時阻止街頭性騷擾,她表示:「我認為這法案不夠實際,因為它意味著每條街道都必須設有警察,而且警察也需要有識別性騷擾行為的能力。」
菈蓋爾認為性騷擾是全球問題,她借助自己的案件引起大家關注,推動改變現況以幫助更多人。她設立一個叫做Nous Toutes Harcelement(我們都曾承受騷擾)的網站,鼓勵受害者說出遭遇過的性騷擾事件,她表示一切都是匿名的,女生們可以放心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