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蘇炳坤被控涉及民國75年的新竹市金瑞珍銀樓強盜殺人案,判刑15定讞,89年獲總統赦免罪刑。蘇炳坤聲請再審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再審判決蘇炳坤無罪。
蘇炳坤被控於民國75年3月23日凌晨,夥同員工郭中雄侵入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竊盜,遭發覺後竟由郭中雄持菜刀砍殺店東陳榮輝,再劫取金飾逃逸。
蘇炳坤被檢察官以懲治盜匪條例的共同強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罪起訴,判刑15年定讞,一度入監服刑,89年獲總統赦免罪刑。蘇炳坤以新事實、新證據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去年獲高院裁准。
高院今天做出再審判決,並以本案深具法治教育意義為由,開放媒體拍攝記錄法庭活動。
蘇炳坤全案大事紀:
--75年3月23日,新竹市金瑞珍銀樓遭兩名蒙面歹徒侵入,歹徒劫走金飾30多兩,其中一人並以菜刀殺傷陳姓店主。
--75年6月19日,警方因郭中雄指證,逮捕蘇炳坤。
--75年7月12日,蘇炳坤、郭中雄被依懲治盜匪條例的共同強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罪起訴。
--75年9月11日,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蘇炳坤無罪。
--75年12月19日,台灣高等法院改判蘇炳坤15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
--76年3月26日,蘇炳坤遭判刑15年定讞,開始逃亡。
--76年9月25日,新竹地檢署對蘇炳坤發布通緝。
--83年,蘇炳坤告發陳姓銀樓店主胡指強盜贓物而領回,店主日後遭判有罪,這項新證據成為蘇炳坤成功聲請再審的關鍵。
--86年6月7日,蘇炳坤遭逮捕歸案發監執行。
--89年12月8日,時任總統陳水扁簽署特赦令,同年12月10日正式赦免蘇炳坤。
--89年12月10日,時任法務部政務次長謝文定將特赦令送達蘇炳坤,罪刑宣告無效。
--106年5月23日,蘇炳坤依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的再審新制,以發現新事實、新證據為由,聲請再審。
--106年9月10日,歷經檢察總長4次非常上訴、蘇炳坤4次聲請再審,蘇炳坤終獲高院裁定准予開始再審。
--106年10月25日,最高法院審理檢方抗告蘇炳坤獲准再審案首度開庭。
--107年1月18日,最高法院審理檢方抗告蘇炳坤獲准再審案,邀請林超駿、楊雲驊、陳運財3位學者進行專家諮詢。
--107年2月8日,最高法院駁回台灣高等檢察署抗告,維持高院准予開始再審的裁定。
--107年4月2日,高院審理再審案,蘇炳坤向法官林孟皇下跪,求還他一個公道。
--107年7月2日,高院開庭審理再審案,郭中雄證稱受到警方刑求,才咬蘇炳坤涉案。
--107年8月8日,高院再審駁回檢察官對蘇炳坤一審無罪判決的上訴,維持無罪判決。